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产业处工作职责
1、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林业产业发展及结构调整的规划、计划,制定全局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具体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后续产业项目编制、初审和报批。 3、负责制定林产项目资金的使用和安排计划,负责项目的检查、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 4、负责全局森林产品的综合开发利用,对森林旅游、林下资源开发及农牧业综合开发等后续产业项目进行调控管理。 5、负责全局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6、负责制定、落实全局后续产业各项管理制度和目标任务。 7、负责全局后续产业项目的招商引资和经济合作。 8、负责监督林产品质量标准的执行,组织开展林产品市场培育和新产品开发。 9、负责木材的生产、倒运和销售工作。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