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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扎实工作 努力开创地区科技特派员制度工作新局面
www.altxw.com   2007年05月15日 11:30:49 星期二  来源:


 
三、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在实践中发展和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
 
  科技特派员制度源于群众的要求、源于基层的探索、源于实践的创新,它以经济利益为纽带,以科技特派员为载体,把技术、信息、市场、资金、土地等资源合理地集成与组合,实现优势互补,提高了生产和经济效益。各县(市)在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试点工作中,要注重在观念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上有新的突破。
 
(一)以利益为纽带,建立科技与农业结合的长效发展机制。
 
  开展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科技特派员下派自愿,农民和科技特派员之间的选择也要自愿。科技特派员到农业生产第一线不仅仅是开展科技服务,更主要的是通过优势互补,组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实行科农贸一体化,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把市场、科技和农牧民真正捆在一起,把无形的科技和有形的商品捆在一起,从而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实现其真正的市场价值,增加农民和科技人员收入。科技特派员制度打破了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农技推广体系对科技人员的束缚,在科技与“三农”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它是一种适合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顺应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实现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新机制,是在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的创新。  

  (二)以农村、农业、农民的需要作为基本出发点,聚集各类人才,切实服务于“三农”。
 
  科技特派员不仅要在促进调整农牧业结构和提高农牧产品质量、发展特色农牧业和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牧产品加工和提高加工业产值方面发挥作用,而且要帮助农牧民解决一家一户小而全的小农经济与市场经济体系的矛盾。科技特派员可以是多学科、多专业、多类型人才的集合,为农牧民增收寻求新的途径,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要打破对人力资源在行政关系上的条块分割和区域限制,整合各类人才资源,形成人才合力,在服务“三农”的过程中发挥出集成优势。科技特派员要把农村、农牧企业、农牧民的需要作为基本出发点,依靠科技进步,在为“三农”服务的过程中建立多方共赢的机制。  (三)引导更多的科技人员到农业生产第一线创新创业。
 
  科技特派员制度的特点是科技人员到农村去创新创业。这项工作需要各级党政的支持、科技人员参加、项目带动、金融支持、市场运作。要坚持“自觉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解决科技与农牧民结合的问题,提高科技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在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产品市场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立足机制创新,突出科技创业,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活力,引导更多的科技人员到农村创新创业。
 
四、深化试点,全面推进,把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科技特派员工作就是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新思路、新模式、新突破。我们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理清思路,自觉地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科技特派员工作,把坚持以人为本和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统一起来,把科技特派员工作当作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总体思路和发展方向是深化试点,全面推进,把科技特派员工作引向深入。试点县要在更大的范围和更深的层次上继续推进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其他县(市)要结合自己特点,积极行动起来,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技特派员工作探索,使科技特派员工作在我区全面展开。
 
(一)加强领导,整合资源,推进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
 
  各县(市)要把科技特派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确定分管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要深化完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真正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考核有力,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调动科技特派员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投身生产第一线。要完善机制,加强协调。科技特派员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人事、财政、等多个部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做好科技特派员工作。要建立资源整合和部门协调机制,把单纯的技术行为转变为运用综合性的手段和方法,努力解决经济发展中科技、投资、管理、市场等问题。要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边提高,研究制定鼓励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试点中的好经验和典型事例,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舆论手段,加以宣传和推广,努力营造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科技特派员创业融资渠道,为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提供保障。
 
  当前和今后,在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试点工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发展资金不足。由于资金短缺,科技特派员个人投入不足,有的影响了项目的实施;有的影响了利益共同体的建立;有的虽然向亲友借贷了部分资金,但因数量有限,经验不足,投入了基本建设而没有了周转资金,以致创业良机丧失。另外由于资金短缺致使许多利益共同体不能上升到法人行为,不具备获取金融支持的资格,从而造成金融介入的困难,制约了创业规模的扩大和效益提高。资金短缺是制约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深入开展的“瓶颈”,也是影响科技特派员制度试点工作取得实效的最大障碍。地县科技特派员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调查研究,千方百计寻找金融支持的路子,解决科技特派员创业资金短缺的问题。科技特派员创业资金来源应是广泛的,多渠道的。科技人员可自筹资金,科技人员也可与企业、协会组织或农民群众、专业大户联合开发项目,结成的“利益共同体”进行资金筹措。也可以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由政府出一部分钱,企业出一部分钱,科技特派员自筹一些钱,创立一个科技特派员创业基金。各县市政府主管部门应与金融机构共同探讨科技特派员制度与农村金融服务相结合的渠道,开展为科技特派员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匹配授信额度等试点工作。农村信用社应抓住契机,创新机制,拓宽服务渠道,扩大经营范围,增加金融服务新“品种”,以服务“三农”为已任,将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纳入支农贷款使用范围,实现科技特派员创业和金融服务“双赢”。
 
(三)不断完善机制,努力推动政策保障体系建设。
 
  要研究科技特派员的体制和机制,通过建立农民、科技人员和投资企业的利益共同体等方式,建立科技特派员长效服务激励机制,把以往“科技下乡”的短期行为转变为科技特派员的长期、长效服务。要通过科技人员和农民“双赢”的典型事例,让广大农民群众认识并接受科技特派员的新机制。各县(市)要建立资源整合和部门协调机制,组织、人事部门要在政策上切实保障科技特派员在原单位已享有的一切待遇和利益,要给予科技特派员在创业示范行动中的大力支持,做好协调工作,对在创业示范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或优秀的科技特派员该提拔重用的要提拔重用,该破格晋升职称的要破格晋升职称;财政部门除足额拨付科技三项费外,每年要拿出一定专项资金,用于科技特派员创业示范行动,要使科技特派员有项目可做,有事干,干好事;农、林、水、牧等各部门都要为本系统、本单位科技特派员下去大开绿灯,鼓励他们深入生产第一线创业,实现他们的自身价值。科技人员的技术、管理、资金可以入股,允许他们有合法的收入。总之,要为科技特派员创业提供优质服务,确保他们在农村创业无后顾之忧。要结合各自的情况,各自的实践,摸索适合自己的模式和做法,注重实效,切忌搞形式,摆花架子。
 
(四)加强培训,不断提高科技特派员自身素质和创业能力。
 
  科技特派员能力提高是我们所面临的一个任务,也是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关键所在。在早期每个科技特派员通过掌握一门技术,解决一个问题,确实发挥了一些作用,但从长远看,这是不够的。因为对于每个科技特派员来说都有新课题,都有新任务,都要向前发展。科技特派员只有不断“充电”,才能不断满足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对新的实用技术的需求。今后,各县市科技特派员工作机构应将科技特派员的知识更新培训活动纳入工作日程安。大力组织,积极选送科技特派员参加有关教育培训。对科技特派员的培训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切实提高科技特派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要培养他们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满腔热情地投入到农业生产第一线上去;二是不断提高科技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创业能力,将最新的科技成果引入农村,辐射千家万户,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全面提高。三是不断增强科技特派员的管理能力。要增强其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等方面的能力,拓展其职能,以提高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的实效性。另外,还要继续深入开展各种面向农村、面向农民的培训、咨询和技术指导工作,全面提升科技特派员和农民群众的知识技术水平。
 
(五)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典型,提高农业信息化服务水平。
 
  要紧紧围绕当前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的要求,在建立利益共同体、科技信息服务、农产品流通等方面培育典型,搞好示范,树立样板。各县(市)至少重点抓好2—3个典型和样板,以典型引路、样板示范带动整个面上的工作,真正让培育的典型和树立的样板成为广大农民依靠科技创收致富实现全面小康的生动现实教材。要利用科技特派员搞好信息传递,扩大信息源,把信息网络的触角延伸到各行政村、种养大户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时为农村提供信息化服务,缓解农村信息渠道不畅的问题,促进农业信息尽快转化为生产力,推动农业经济的发展。
 
  当前,我区正处于重要经济转型期,原来的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越来越不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地区经济要尽快实现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离不开科技的支撑。现在部分县(市)对科技工作并没有引进足够的重视,在部分领导看来,科技工作特别是科技局的工作无足轻重,与第一把手抓生产力的要求相差甚远。科技资金投入不足,特别是科技三项费用到位难,为了应付上级的考核,科技三项经费虚列或挪作它用的情况较为普遍,绝大部分科技三项费用存在着“借道”科技局走一遭的现象,处在有名无实状况。近年来,虽然地区出台了许多优惠的政策,为专业技术人才创造了较好的环境,也通过各种途径引进一些急需的人才,但是科技队伍总体结构失衡,人才不足、人才外流和后备人才缺乏的状况同时存在。农牧业科技含量不高,缺乏依靠科技求发展的自觉性和紧迫感,传统的种养殖观念普遍存在,农牧业生产科技含量急需进一步提高。这充分说明,我区的现状离科技兴阿强化实施的更高要求还相差很远。这就需要全地区上下共同努力创造条件,早日使科技兴阿进入强化实施。
 
五、关于加强科技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从组织上保证“科教兴阿”战略的强化实施。
   
  实施“科教兴阿”战略,是我区各级党委,政府的神圣职责。科技工作必须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其它领导配合抓的原则。要切实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把实施科技兴阿工作列入各级党政、各相关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贯穿到工作思路、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中去。在作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时,要广泛听取专家意见,充分论证,科学决策。采取行政、法规、经济和激励等手段,营造出有利于科技工作的政策环境。
   
  建立年度考核制度,强化实施县(市)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各部门、单位每年要确定几项事关全局的科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范围。要进一步规范考核工作,通过检查、督促和奖励等措施保证目标的实现。地区创造条件,积极争取自治区地、州、市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试点。
 
  科技进步先进县(市)、先进乡(镇)和自治区县(市)科技年试点县(市),要坚持工作标准,突出工作重点,狠抓措施落实,切实发挥好先进县(市)、先进乡(镇)和试点县(市)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以项目为切入点,把科技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科技项目工作是科技工作的关键。各县(市)及有关部门要立足本地实际,认真收集、筛选出符合地区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能产生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重点科技项目,同时,要关注国家、自治区优先支持的技术领域,更多地争取国家、自治区对我区科技工作的支持。地、县两级,都要结合实际,重点安排一批本级科技项目。科技管理部门在项目工作上要有作为,要按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的组织与管理,努力使项目出成果、出效益。
   
(三)加大科技培训力度。
 
  大力开展科学普及和技术培训工作,大幅度提高城乡劳动者的科技素质。要采取多种形式,按照分级培训的方式,组织好农牧民、专业示范户、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的培训,同时要加强各级党政干部科技知识培训。通过培训,大力提高科技人员的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提高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牧民的科技意识和应用先进适用技术的能力,城镇劳动者就业、再就业和创业的能力。
 
(四)改革和完善科技人员奖励制度,强化激励机制。
 
  一是进一步规范地区科技进步奖评审、奖励制度,提高奖励权威;二是保护科技人员的技术发明、技术服务的权益。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成功投产后,受益单位应连续2—3年从实施该项成果销售收中按0.5—1%的比例提取资金,奖励给完成该项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技人员;三是组织开展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科技拔尖人才的评选活动,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实行重奖。
  
(五)增加和落实科技投入。
 
  科技投入是科技进步的必要条件,是科技工作的基本保证。要多途径、多渠道增加对科技的投入,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银行贷款作支撑、社会投入作补充的科技投入体系。
  
  一是加强财政对科技的投入。按照国家关于县(市)科技三项费用占地方财政支出1%和自治区关于县(市)科技三项费用占地方财政支出0.8%(国家、自治区确定的贫困县为0.5%)的要求,地、县(市)两级要统筹安排科技三项费用年度财政预算,并按计划到位。各县(市)安排预算时,要列出部分专款,由科技部门管理。二是鼓励、引导各类企业增加科技投入,使其逐步成为科技开发的投入主体。通过自主地、能动地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企业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允许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三是协调金融部门积极参与科技项目特别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科技项目的投入。四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科普资金投入力度,按照阿地党办[2004]78号通知要求,地、县(市)两级都要落实好科普人头费。五是保证财政对基层农牧业科技推广部门的人员支出,逐步增加公用支出的额度。
   
(六)积极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
   
  各县(市)、地直有关部门都要积极想办法,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努力寻找技术引进和科技合作的渠道。要积极利用新疆同东部十省市科技合作实施平台,有重点地选择争取适合我区产业发展的科技合作项目。利用好每两年一届的中国科学院--新疆科技合作洽谈会提供的机会,推动企、事业单位与区内外大专院校进行广泛联系,扩大签约数,提高履约率。利用新疆与周边国家地区间建立的阿尔泰区域科技合作机制,有效开展区域科技合作。根据本地实际,做好引智项目的筛选和申报工作。
   
(七)加强科技队伍建设。
 
  要认真实施地、县人才规划,加强科技兴阿人才支持体系建设。稳定科技人才队伍,认真解决现有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机构的硬件建设,工作经费困难等关键问题,充分发挥现有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人才成长环境。特别要重视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保证知识更新和业务素质的不断提高。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对青壮年科技骨干和少数民族科技人员的培养,注意解决人才断层问题。合理调整人才结构,通过调整、吸收录用、选拔培养、岗位培训和压担子等各种途径,加速科技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人才结构趋于合理。
 
(八)强化科技管理部门工作职能。
   
  切实加强县(市)科技局的组织机构建设,要配备具有较好专业知识背景、年富力强,具有较强敬业和开拓创新精神、善于组织协调的干部任主要领导,并推动科技局干部的知识化、专业化。同时加强县(市)科技局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科技局工作条件。
 
 
  同志们,新形势、新任务对科技工作者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科技人员提供了大展宏图的机遇。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是一个新生事物,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地委、行署高度重视,寄予厚望,大家要发扬坚持不懈,开拓进取,艰苦奋斗的精神,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切实抓出成效。让我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潜心投入,扎实工作,为开创地区科技特派员制度试点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为区域统筹协调发展、切实解决好地区“三农”问题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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