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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张保琴 沙吾列)为百姓安居乐业、社会稳定保驾护航一直都是人民调解工作的重头戏。
邻里打架、家庭矛盾、……民间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历来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调解难度相当大。青河县阿热勒乡坚持“以防为主、调防结合,多种手段、综合治理”的方针,全力做好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为该乡经济建设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哈让克托海村努尔江丈夫去逝较早,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生活无经济来源,生活非常艰难,两个儿子相互推诿,多次因赡养问题引起纠纷。乡司法所得知这一情况后,多次上门耐心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用真情感化母子,让他们重拾亲情,两个儿子主动承担赡养义务。现在,一家人生活其乐融融。努尔江动情地说:“多亏了司法所的干警们,不然我这个老人家就无法生活了。”
据悉,自2007年以来,该乡各相关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62起,成功率达98%以上,有力地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为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稳步、健康、持续、深入地开展,该乡提出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切入点,围绕在“第一时间”上下功夫,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在“第一时间”掌握纠纷信息。乡司法干警以保一方平安为己任,及时处理各种矛盾纠纷,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工作中做到及时登记,及时调解,发现纠纷苗头及时着手化解,当矛盾和纠纷发生后,及时到达现场,发现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及时介入调处。在“第一时间”找准纠纷根源。乡调解员在调解纠纷时,找准纠纷的根源,有效防止纠纷升级、矛盾激化。无论纠纷大小,哪怕只是邻里口角、夫妻闹别扭,都要到当事人家中,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叙述,了解事情真相,分析矛盾的性质。在“第一时间”主动为民解忧。乡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依据法律准则和实际事实,消除矛盾纠纷,改善人际关系。通过认真细致的调查,换位思考,不徇私情,以人为本,精心设计调解方案,使纠纷当事人化险为夷、家庭破镜重圆,和睦相处,从而收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有效地增强农牧民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避免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实践证明:人民调解在调解矛盾纠纷、融洽社会关系、打造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机制,发挥了独特作用。它与“对簿公堂”相比,具有“成本低、效率高、后遗症小”的优势,符合民间长期形成的“无讼为贵、和为贵”追求和谐的社会心理和民族传统,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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