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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开发税政策调整我区新增财政收入2.92亿元
地区电视台 2008-08-13 12:11

阿勒泰新闻网讯:(记者 吴明奇)自治区矿业开发税收从7月1日起进行调整,阿勒泰地区将新增财政收入2.92亿元。

新的矿业开发税收政策规定:实行除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税,自治区财政不再分享,将作为各地的固定收入,全额返还资源产地。这一项,全地区将新增财政收入4962万元。

固体矿山的矿产资源补偿费,除上缴中央财政部分外,自治区留成部分全部以奖励经费形式下达拨付各地、州、市,全额用于各地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保护。这一项政策全地区将新增财政收入3300万元。

自治区矿产加工企业一直到终端产品生产销售产生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分享部分全部返还资源产地。这一项政策全地区将新增财政收入2.09亿元。

而自治区实行的从2008年起取消矿业开发企业优惠政策,已经批准的矿业开发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到2008年底的政策,对地区财政收入基本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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