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新闻网讯:(通讯员 闫晓飞报道)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服务管理,规范车辆维修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近日,阿勒泰地区财政部门制定了《地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政府采购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办法》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的维修纳入政府采购统一管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商,并签订《阿勒泰地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政府采购定点维修协议》,由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办法》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维修审程序,细化车辆维修标准,对车辆的装璜和轮胎、机油、冷媒、凉垫、座椅套的更换作了明确的规定。《办法》还对加强车辆维修资金管理和拨付,定点维修商责任和义务等做了明确的详细的规定。
该《办法》的出台,是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车辆维修质量、规范车辆维修管理,对于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车辆定点维修企业服务质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