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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费单位:
小件物品寄存以单件每10千克为一个结算单位。按天计收,不足10千克的尾数按10千克计算。
交费标准:
小件物品寄存费按每件每天1元,单件重量超过10公斤的每天收费2元。
禁寄物品:
机密文件、武器弹药、贵重物品、易燃品、爆炸品、有毒品、腥、腐品、鲜活物品和有(无)价证券不予寄存。
违规处理:
旅客在小件物品藏匿危险品或其他禁运物品进站、上车或办理寄存、托运按下列规定处理:
1、未造成危害和损失的,没收其携带的全部危险品和禁运物品并视情节轻重处以30元以下罚款。
2、已造成危害和损失的,除移交公安局、司法机关追究治安刑事责任外,还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阿勒泰地区客运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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