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蕾计划”活动的具体要求
加强对“春蕾计划”的宣传
各级妇联及妇委会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种传媒继续加强对“春蕾计划”的宣传,每年开展一、二次较大规模的宣传动员活动,向社会宣传实施“春蕾计划”的重要意义和成果。宣传过程中要注意运用捐赠者及失学女童的典型事例,以情感人,以理教人,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根除重男轻女的陋习和思想影响,让更多的人了解“春蕾计划”,积极支持、参与“春蕾计划”的实施,为失学女童奉献更多的爱心,让更多的失学辍学女童重返校园。
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失学女童的基本情况
“春蕾计划”的目标,是要让所有面临失学的女童继续上学,一直到她能掌握一定的生存技能为准。各级妇联要认真开展调查工作,摸清失学或面临失学女童的基本情况:姓名、父母姓名、出生年月、家庭人均收入是否真正低于500元、女童所上年级、所在单位(乡村名称)。
经费来源
1、“春蕾计划”接受本地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的自愿专项捐赠;接受海外侨胞、国际友人自愿专项捐赠。
2、捐赠单位或个人可资助一名或数名女童,可由几人共同资助
一名女童,也可以由单位妇委会牵头扶持女童继续上学,一直资助到女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掌握基本的劳动技能为准。可以采取多种形式的支持行动,如:实行“结对子”、“一帮一”、“城市农村小朋友手拉手”等行之有效的捐资助学形式。
3、捐赠项目主要以学杂费、课本费为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承担保险、微机、伙食补助费等。
实施与监督
1、设立“春蕾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管理所收捐助资金。设立专用帐户,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不得突破。
2、设立资助女童的学生档案和经费使用手册一式三份,捐赠者、被资助学生、资金管理办公室各一份,定期填写,并由学生所学校证明盖章。
各级妇联组织、学校要尊重捐赠者及受赠者双方的意愿,负责沟通双方的联系,增加透明度。
捐赠者可将捐款交到资金管理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使用,负责完成有关捐赠手续,或经办公室联系直接捐助到女童本人。若某单位或个人已经在资助女童,应将有关事宜报地区妇联备案。
每学年结束后的一个月内,资金管理办公室要做出经费决算,并向捐助者及有关部门进行汇报。欢迎捐赠单位和个人、新闻界对“春蕾计划“实施工作进行实地考察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