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该决定将于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妇女人权保护法律体系建设以及妇女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对促进经济、社会和男女两性的全面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妇女权益保障法是全面保障妇女权益的基本法
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我国全面保障妇女权益的基本法,是我国人权保护 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数十年妇女运动经验的结晶。其核心在于全面体现男女平等的宪法原则,确认和保障妇女所享有的六大权益,即: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和婚姻家庭权益。作为一部专门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其结构之完善,内容之丰富在世界上是少有的。
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改背景
妇女权益保障法在制定后跨越了13个年头,十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教育等各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对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要求,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十分必要。
1、时代对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2、妇女权益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3、现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可操作性不够强,有些规定已经过时。
4、修改的时机已经成熟。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的原则
根据十届全国人大对立法的要求,结合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的实际,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改坚持遵循了以下三项原则:
1、以宪法为依据,注重妇女权益保障法与宪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协调、衔接,维护法律的和谐统一。
2、立足国情,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制建设的进步,符合妇女权益保障的现实要求。
3、保持基本框架,在妇女权益保障法现有规定的基础上,针对妇女权益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进步修改完善。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这次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改总结了各地的实践经验和地方立法经验,并借鉴国外人权保护立法的有益做法,针对妇女权益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行了多方面的补充和修改,法律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大大增强。
1、明确规定“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2、明确执法主体,强化政府责任。
3、规范妇女联合会的职责。
4、对妇女的政治权利作出进一步规定。
5、对妇女的文化教育权益作出新规定。
6、充实了对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规定。
7、突出了对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和相关经济利益的保护。
8、加强对妇女人身权利的保护。
9、完善对妇女婚姻家庭权益的保护。
10、强化法律责任。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的意义
这次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改,是我国妇女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妇女运动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引起了全国亿万妇女乃至全社会的关注。其意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更好地贯彻男女平等的宪法原则。
2、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3、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妇女的作用。
4、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