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区妇联关于开展“法制宣传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www.altxw.com   2006年04月12日 13:19:16 星期三  来源: 地区妇联


2006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努力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同时也是全国妇联确定的“法制宣传年”,做好2006年的妇联宣传思想工作,意义重大而深远。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年”各项活动,结合本地区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妇联、自治区妇联九届四次执委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宣传这个中心,按照“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思路,推动《妇女发展纲要》、《儿童发展纲要》(简称“两纲”),《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简称“两法”)宣传纳入“五五”普法规划,努力拓宽法律宣传工作领域和渠道,创新工作形式,整合资源,提高妇女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法律支持。

二、主要任务

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认真贯彻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主线,以宣传“两纲”、“两法”为重点内容,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引领多样的社会意识,妥善处理基层妇联和基层妇女缺乏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和妇女思想理论领域出现的问题,团结动员各族妇女为实现“十一五”规划贡献力量。要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对妇女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真正成为党有力的宣传阵地。

三、实施步骤

“法制宣传年”活动共分四个阶段,历时一年时间,具体为:

(一)“法制宣传年”活动启动阶段(2月1日至4月30日)。利用“三八维权周”的有利时机,举行“法制宣传年”活动启动仪式,下发“法制宣传年”活动方案,开展各项法律宣传服务咨询活动。在地区党校各类领导干部培训班上进行“两纲”、“两法”的培训,使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权益保障法》进党校、进课堂。

(二)“法制宣传年”活动推进阶段(5月1日至8月31日)。深入开展“千万家庭学法用法行动”。向全地区广大家庭发出号召,组织志愿者队伍送法下乡,送法进家庭,利用社区、家长学校、文化活动中心等阵地普及法律知识。通过知识讲座、问答等形式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广泛开展宣传,把学习贯彻“两纲”、“两法”特别是《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活动引向深入。

(三)“法制宣传年”活动调研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深入城镇社区、乡村牧区开展“法制宣传年”活动调研工作,不断创新机制,探索有效途径和方法,增强各族妇女特别是农牧区妇女和下岗女工等弱势妇女群体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四)“法制宣传年”活动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2月30日)。总结成绩,查找不足,交流经验,形成有地区特色的法律宣传模式,促进法律宣传工作、维权工作上新台阶。

四、具体要求

1、进一步宣传“两纲”、“两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要抓住《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颁布实施的有力契机,上下联动,狠抓《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的意义、原则和修改的重点内容,把《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与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与宣传其他配套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起来,使全社会形成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局面。

2、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着眼全社会开展宣传,一方面要进一步帮助广大妇女群众提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开展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司法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责任主体的宣讲活动,推动全社会自觉遵守《妇女权益保障法》,积极营造各级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3、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的优势,结合实际,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使《妇女权益保障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两纲”、“两法”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主办单位名称:新疆阿勒泰地委外宣办   备案序号:新ICP备05001768号   承办:阿勒泰地区互联网新闻中心  阿勒泰报社  阿勒泰广播电视台
邮箱:altwxb@xjts.cn    电话:0906-2120085   2121638       地址:新疆阿勒泰市解放路345号   邮编:83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