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 首页 | | 单位简介| | 组织机构 | | 国内水文信息摘要 | | 工作动态 | | 测站建设 | | 精神文明 | | 政策法规 | | 科技咨询服务 | | 图片 | | 公告 |
机关内设机构
局属水文测站、水文巡测基地
· 卡依尔特斯河库威水文站
· 库依尔特斯河富蕴(可可托海)水文站
· 克兰河阿勒泰水文站
· 额尔齐斯河布尔津水文站
· 布尔津河群库勒水文站
· 哈巴河克拉他什水文站
· 哈巴河保塔美水文站
· 别列则克河哈龙滚水文站
· 额尔齐斯河南湾水文站
· 哈巴河水文巡测基地办公室
· 青格里河大青河水文站
· 青河水文巡测基地办公室
· 基什克奈青格里河小青河水文站
· 布尔根河塔克什肯水文站
· 乌伦古河二台水文站
· 乌伦古河福海水文站
 站内搜索      高级搜索
您的位置: 首页>>阿勒泰新闻网>>行业动态
阿勒泰水文测站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www.altxw.com   2007年05月21日 10:55:56 星期一  来源:

      克兰河阿勒泰水文站根据阿勒泰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关于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的通知》安排,5月15日,该站站长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水文条例是一部关于水文工作的综合性条例,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水文规划、水文站网建设与管理、水文水资源监测与调查评价、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水文设施与监测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七章四十七条。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水文是水利工作的重要基础和技术支撑,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公益事业。然而,多年来,水文没有一部国家性大法,在法律上没有自己的一席之地。社会对水文工作的认知程度也不高,对水文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了解甚少。《水文条例》的颁布实施,将有利于改变水文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局面。《水文条例》的颁布实施,将在规范水文工作,促进水文事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水文工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产生深远影响和重要作用。同时,还为全社会认识水文、了解水文打开了一扇法律的窗口。(谢碧海)


主办单位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技术支持:新疆互联网新闻中心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4
邮箱:altsw_al@126.com 电话:0906-2156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