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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甘肃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水环境监测中心和省环保局环境监测中心站经过历时近一年的紧张工作,共同编制完成的《甘肃省水功能区划》,经过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进行反复修改完善后上报省政府审批,日前已通过省政府批复,同意组织实施。
本次共同编制《水功能区划》,是对甘肃省水利部门和环保部门在水资源保护方面的首次合作,是对两部门原有区划的综合、补充和完善,也是对两个部门多年来水资源保护工作经验的总结与升华。为今后共同在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环境方面进一步展开合作打下了基础。
水功能区划,是根据河流、湖泊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水环境现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对水量水质的需求,科学划定不同河段或水域的使用功能,明确各水域功能的水质保护目标,为河流、湖泊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提供依据。
《甘肃省水功能区划》以黄河、长江、内陆河三大流域为单元,对全省118条主要河流(含2个内陆湖),从源头到尾闾按不同使用功能分段进行了功能区的划定。划分一级区183个,其中保护区48个,保留区44个,缓冲区21个,开发利用区70个;并进一步在开发利用区中划分二级区116个,其中农业用水区90个,工业用水区55个,饮用水集中水源区24个,景观娱乐用水区4个,渔业用水区12个,排污控制区2个,过渡区2个。
省政府在批复中要求,甘肃省水资源短缺,水体污染问题不容忽视,要严格按照《甘肃省水功能区划》划定的重要河流和湖泊、水库水功能区及不同河段或水域的使用功能和水质保护目标,切实做好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减少水环境污染,提高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和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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