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地妇字〔2007〕36号
关于做好地区第二届“妇女巧手旅游纪念品
研发大赛”准备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妇联:
为进一步做好地区第二届“妇女巧手旅游纪念品研发大赛”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大赛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07年8月10日下午16:00前(北京时间)。
活动时间、地点:2007年8月11日-13日在哈巴县白桦林;13日-15日在喀纳斯景区;16日返回。
二、参加人员
各县(市)妇联书记、主席或副主席、巾帼刺绣联谊会会长共3人。
三、奖项设置
集体奖:最佳组织奖1个、最佳布展奖1个。
单项奖:研发创新奖10个、最佳市场营销奖20个。
四、活动要求
1、各县(市)妇联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此次大赛的重要意义,把研发出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纪念品、拓展其市场作为下岗失业妇女和农牧区妇女增收致富的新渠道。要及早部署,认真安排,指定专人负责,注重研讨开发,突出地域特色,每个县(市)必须要推出几个新的品种,产品要精,数量要足,确保研发大赛上档次、上水平。
2、各县(市)要精心做好摊位布置的准备工作,按照一个摊位(宽2米,长4米,高2.5米)的要求自行准备挂件网和挂链等装饰物。场地主背景喷绘由地区妇联统一制作,各县(市)不需再制作喷绘等装饰背景。
3、因活动在哈巴河县和喀纳斯景区两地展出,因此要确保产品的种类、数量、质量能满足两地的需求,可在阿地妇字[2007]14号文件要求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种类和数量。同时将已选产品的规格、数量、销价登记造册(参赛产品需备注说明),务必于7月25日下午18时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上报地区妇联。
4、各县(市)需从参展作品中推荐7个优秀研发产品参赛。8月12日下午将召开旅游纪念品开发研讨会,要求各县(市)选派一人参加,并对优秀研发产品进行说明发言。
5、各县(市)妇联主席要印制一定数量的工作名片,便于推介产品。展出的产品要有简单的介绍说明,并用统一的座签标注。
6、布尔津县、吉木乃县妇联负责的毡房和哈巴河县妇联负责的被褥必须在8月9日到位,并完成搭建等工作。
7、各县(市)参展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食宿由地区妇联统一安排。
阿勒泰地区妇联
200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