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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新农村建设巾帼示范基地(村、点)和强基固本示范基地的通知
www.altxw.com   2008年08月01日 19:21:09 星期五  来源:

阿地妇〔2008〕28号

 

各县(市)妇联:

    为全面了解掌握全地区妇联基层组织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强基固本示范基地创建、新农村建设以及社区妇联干部配备情况,6月22日-7月10日,地区妇联组织调研组对六县一市进行了专题调研。总体看,上半年以来,各县(市)妇联在贯彻落实地区妇联《关于动员组织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妇联《关于开展妇联基层组织 “示范”创建活动,实施强基固本工程的意见》精神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今年七月召开的自治区妇女十大对不断改革创新,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和提升妇女创造活力,统筹推进城乡妇女发展,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妇女十大精神,在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中树立更高旗帜,更好地促进各族妇女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作用,现就申报新农村建设巾帼示范基地(村、点)和强基固本示范基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各级妇联组织要高度重视基层组织“示范”创建活动,要明确妇联强基固本建设的重要意义,将创建思路从单纯的落实配备妇联干部、提高妇联干部待遇的局限性上脱离出来,放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中去思考。要切实负起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千方百计调动村级组织和广大妇女参与创建的积极性。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强基固本工程和妇女服务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意义,唤醒农村妇女的发展意识、主体意识。要及时发现、培养、宣传各类先进妇女典型,宣传妇女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增强广大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自觉性,使新农村建设的过程成为广大妇女提高素质、自我追求、自我奉献的过程。要充分调动各级妇女组织抓基层组织建设的积极性,夯实组织基础,激发组织活力,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能力,提高创建水平。

    三、积极为示范基地(村、点)创建搭建平台。对符合标准的村级组织,要加大项目、资金和工作指导力度,以“美德在农家”、“五好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为载体,根据妇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大力开展妇女群众喜闻乐见、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特色活动。积极推动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引导农村妇女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使环境保护、节约资源、科学生产、文明生活理念传播到千家万户,让“做文明人、建新农村”成为广大妇女的自觉行动。

    四、因地制宜抓好示范基地推荐。各县(市)要从实际出发,围绕地区提出的新农村建设任务,着力在挖掘、培育、树立先进典型上下功夫,要对照《阿勒泰地区新农村建设巾帼示范村考核标准》严格筛选,乡(镇)、社区(村)均可申报,原则是条件成熟一个创建一个。强基固本示范基地申报条件参照自治区妇联《关于开展妇联基层组织 “示范”创建活动,强基固本示范村工程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标准执行,原则上每个县至少申报一个基地。申报材料于9月底前报地区妇联,地区妇联将在10月年终考核时验收,并与明年工作会上进行命名表彰。

   

    附:《阿勒泰地区新农村建设巾帼示范村考核标准》

 

阿勒泰地区妇联

   200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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