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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出台加快水文事业发展实施意见
www.altxw.com   2008年08月07日 17:05:22 星期四 来源:

    本站讯 近日,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我市水文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该市水文事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任务。《实施意见》针对温州市水文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措施和发展目标,将有效推动水文工作更好的服务于防汛防台抗旱和国民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温州市人民政府重视水文工作的做法和发展水文工作的措施值得借鉴。

  《实施意见》从加强对水文工作的领导、健全水文资金投入机制、提高监测水平和应急能力、加大水文设施保护管理力度、加强水文机构建设、重视水文队伍建设等六个方面,明确了温州市水文事业发展的中心工作。

  在加强水文工作领导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切实增强加快水文事业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水文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保障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协调落实,在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用地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在健全水文资金投入机制方面,《实施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对水文投入的主渠道作用,市、县两级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要加大对水文基础设施的投入;从水资源费、水域占用补偿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等水利规费中安排一定额度作为水文专项工作经费。各类涉水工程建设要落实“工程带水文”政策,将水文站点建设经费列入工程概算。

  《实施意见》要求,到2011年,温州市水文站水质化验室面积达到国家标准,并配置先进的水质检测设备。在此基础上,开展地下水、大气降水水质检测;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水质监测力度,建立完善水源地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监测机制,确保饮用水安全。《实施意见》还要求加强水文设施保护管理力度。尚未划定水文测验保护区的,要在2008年底前划定水文测验保护区。工程建设对水文测验有影响的,应按水文站管理权限报批,并按照恢复原有功能的原则落实补救措施,所需经费由工程建设单位全额承担。

  在水文机构建设以及水文队伍建设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尚未建立水文机构的区、县,要在2009年主汛期前完成组建工作;已经有机构但编制、人员、经费没有到位的,要抓紧做好落实。各类水库要按行业标准成立专门水文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同时要求重视水文队伍建设,计划到2011年实现市级水文站职工本科以上学历达到70%。还要针对基层测报人员生活清苦、工作辛苦的实际,切实关心基层水文职工,帮助解决工作、生活方面的世纪困难,提高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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