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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河县妇儿工委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以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为全面推动《青河县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规划(2001--2010年)》的实施,青河县妇儿工委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儿童优先”原则,结合青河县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力度采取切实措施,致力于我县妇女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为促进青河县妇女儿童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有力地推动了我县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明确职责 妇女儿童事业是一个涉及面广、难度大、任务重的复杂社会系统工作,加强领导是关键,建立机构、发挥作用是重要条件。青河县委、政府始终将妇女儿童工作摆在重要议程,纳入总体规划,切实落实妇女儿童工作。 一是建立组织机构。根据地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总体要求,成立了由三十余个成员单位组成的青河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政府副县长担任县妇儿工委主任,办公室下设在妇联,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了委员单位,配有一名妇儿工委专干,为我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并成立了两纲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专家组和监测组,为及时客观地反映规划实施中的情况和问题,使实施规划的工作做到全过程管理。 二是完善了工作机制。根据地区“两纲”工作结合青河县实际,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制定颁发了青河县实施两纲规划,制定了妇儿工委办公室各项制度,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定期召开会议,总结部署规划实施工作,把各项工作全面引向深入。 二、广泛宣传,形成共识,营造氛围 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是确保两个纲要顺利实施的重要条件,为了提高全县各族人民对实施两纲重要性的认识:一是充分利用板报、标语等宣传工具向社会广泛宣传外,采取召开编发宣传材料、印发小册子等办法广泛宣传颁布两纲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二是强化宣传,坚持做到“两个相结合”,即:把宣传妇女儿童《规划》同“五五”普法相结合,同宣传妇女“四自”精神相结合,采取举办知识竞赛、制作专题片、发放工作简报等形式,使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两纲的贯彻实施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三是针对我县农牧民居住分散,交通不畅,信息闭塞、哈萨克族人数较多等情况,在乡村利用广播、村党员电教室对农牧民进行深入地宣传,发放汉、哈文宣传材料1000余份。四是开展“两纲”的宣传活动,并通过关心下一代教育工作委员会开展了儿童纲要宣传工作,进一步扩大宣传面覆盖面,增强了宣传效果。 三、加强合作,扎实工作,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 贯彻实施两纲是全社会的责任,我县始终把妇女儿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县妇儿工委办充分发挥协调作用,积极争取党政领导重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作用,不断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协调发展,逐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组织,妇儿工委协调,成员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一)妇女儿童发展的经济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青河县委、政府在“十五”期间,紧抓西部大开发机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持续增长为目标,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革开放力度,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给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奠定了经济基础。居民生活不断改善,为妇女儿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经济保障。 (二)妇女参政比例明显提高 随着我县妇女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一大批德才兼备的女干部相继走上领导岗位。妇女参政意识增强,参政程度明显较往年有所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有一定数量的后备女干部。具体表现为: 一是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步上新台阶。我县已有妇女干部1416人,副科级以上妇妇领导干部115人(含虚职);县级以上妇女干部5名,县处级以上后备妇女干部14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妇女干部430人,占总数的46.7%。县人大女代表28人,占总数的21%;县政协女委员15人,占总数的17.86%。 二是基层妇女参与管理的比例明显提高。女代表和女委员发扬当家作主精神,积极参与企业和基层的民主管理。在全县企业职工代表中,企业女职工代表44人,占总数的29%。村民委员会成员女性占49.1%。 (三)妇女儿童教育持续发展 青河财政为妇女儿童教育每年投入资金30余万元,确保了教育事业的长足发展。“十五”期间,青河县各级教育部门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两纲”目标,以“两基”为重点,推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全县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63%,青河县教育部门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地区的教育政策,积极解决贫困学生入学困难,小学适龄女童辍学率下降到“0”。全县妇女的综合素质得到了很大提高,成人女性识字率达99.97%,青壮年女性识字率达99.97%。 四、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随着青河县经济的持续稳步发展,县委、政府对幼保、防治防疫、计划生育等事业投入逐年加大,有利于妇女儿童更加充分地享有医疗、计生等方面的权益。卫生部门以降低“两率”为重点,加强了“降消”工作,加大妇幼保健和疾病预防工作力度,青河县妇幼保健站、计生委、妇联经常性联合开展妇女健康病普查活动,并开展了“降消”项目、“母亲安全”、 “母亲健康快车”等项目工作。县妇联与县卫生局开展了“预防艾滋病、预防结核病面对面”宣传。各级计生部门广泛普及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科学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和质量。全县育龄妇女10562人,育龄妇女生殖保健知识知晓率90%。 卫生部门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使孕妇保健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县孕产妇保健覆盖率100%,孕产妇产前医学检查率达到99.9%,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100%。 五、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县妇联充分发挥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在妇联的优势,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青河县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通过每年的“3·8”、“3.24”、“6·1”、“6·26”、“12·4”等节日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营造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增强了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司法局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民政、司法、妇联等单位建立健全了信访领导接待制、随访接待制、首问负责制等一系列信访工作制度,全方位、多层次为妇女提供法律服务;青河县各级公检法司部门在实施“两规”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了对侵害妇女儿童的各类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加大普法宣传的力度,动员全社会重视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青妇大力开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六、妇女儿童生存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青河县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进一步为妇女儿童营造健康稳定的发展空间。开展 “春蕾计划”,切实保障和维护儿童的发展权、受教育权等权利。以家庭为阵地,青河妇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五好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美德在农家”、“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以突出家庭教育为重点,县妇联与教育部门开展了“双合格”活动。并以关爱妇女、儿童为原则,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如:县妇联、文体局举办了“告别网吧,我做合格小公民”千人签字活动;妇联、宣传部、团委联合举办了“抵制毒品,参与禁毒,不让毒品进我家”演讲比赛;妇联、团委每年以“公民道德建设月”为契机,开展了“小公民道德建设活动”。 七、城乡妇女就业领域进一步拓宽 青河县妇联与有关部门联合,大力实施“三学三比”活动、“巾帼科技富我家”、“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巾帼家政服务工程”等,把推动农村妇女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作为工作重点,从实际情况出发,外出拾棉花妇女400余人,占全县拾花总人数的58%,实现人均收入800元至1000元。按“妇联+协会”的工作思路成立了青河县“巾帼刺绣联谊会”,紧抓各种展销会、洽谈会等有利商机,积极挖掘、开拓少数民族手工刺绣市场,已累计签订民族刺绣手工艺品订单8万元,使民族刺绣工艺成为农牧区妇女增收致富的新亮点;以家政服务业为切入点,在5个社区成立了巾帼家政服务队,建立了长期、规范的妇女家政队伍,下岗妇女通过从事卫生保洁、家庭保姆等工作,实现人均月收入500—1000元,为部分下岗或无业妇女解决了就业问题。全县树立和推广了一大批“巾帼科技致富带头人”,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影响和带动了更多的妇女群众勤劳致富,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今年以来,青河县妇儿工委在推进实施两个规划的落实,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与县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与实施两个规划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加大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力度,推动成员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全面提高妇女儿童素质,全面落实妇女儿童规划终期目标,为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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