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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地妇发〔2008〕42号 阿勒泰地区实施强基固本工程开展基层组织 “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各县(市)、喀管委妇联: 2007年12月,全国妇联召开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将强基固本示范工程确立为妇联系统又一项新的主体活动。自治区妇联专门下发了《关于实施强基固本工程,开展基层组织“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推动强基固本工程,实现地区妇联基层组织的巩固、延伸、拓展和提高,为地区妇女事业发展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现就实施好强基固本示范工程制定如下方案。 一、强基固本示范工程三年规划目标 以夯实组织基础、提高干部素质、增强凝聚力、扩大覆盖面为目标,以在全地区妇联系统开展以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实施强基固本工程,通过抓组织、抓队伍、抓活动、抓阵地、抓协调、创经费,实现组织健全,人员落实,阵地巩固,经费保证,工作活跃。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原则,积极推进能力建设、载体建设、机制建设,力争到2009年底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创建率达10%,三年内创建率达到50%。通过示范引导和以点带面,提高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水平。 二、今后一年强基固本工程工作重点 地区2008年9月-2009年底重点实施好“151”工程,即创建1个自治区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县、5个示范乡镇(街道)、10个示范村(社区)。每个县(市)至少要培育和创建一个以上的示范点。具体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提高认识,选树典型阶段 时间:2008年9月至2008年底 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高度重视基层组织“示范”创建活动,坚持激发组织活力原则,把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妇联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妇女工作,以妇女工作推动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增强组织活力,实现组织建设与妇女工作互动共进。要坚持党建带妇建原则,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主动争取各级党委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布局中,同步规划、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考核。各级妇联组织要进一步增强对妇联强基固本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将创建思路从单纯的落实配备妇联干部、提高妇联干部待遇的局限性上脱离出来。要根据本地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实际和各类示范单位创建目标,做好各类示范单位的选点工作,重点选择一些不同区域、不同条件、不同特点的乡镇、街道、村、社区作为示范点,培育一批高标准、多类型的典型。原则是哪项条件成熟就选树哪项,成熟一个创建一个。各县(市)在年底前必须选树一个“示范”点,县(市)、乡(镇)、村(社区)不限。地区妇联将在2008年10月考核时,对各县市筛选的示范单位按《意见》中的指标进行评估考核。 (二)强化宣传,以点带面阶段 时间:2009年第一季度 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强基固本示范创建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各级妇女组织抓基层组织建设的积极性,要通过挖掘、培养、创建和宣传一批树得起齐、立得住、学得来、过得硬、推得广的典型,不断加深对妇联基层组织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把握,通过典型示范,辐射带动,形成你追我赶的局面,推动妇联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巩固,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三)观摩交流,示范带动阶段 时间:2009年第二、三季度 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坚持一手抓内在活力的增强,一手抓覆盖面的扩大,要组织本辖区内的乡、村妇联进行强基固本示范工程活动的交流学习,地区妇联将组织县市进行观摩交流、学习评比,力争选取地区最优秀的妇联基层组织申报自治区及全国妇联基层组织示范称号。各地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做到主动汇报积极争取,主动配合理顺关系,主动协调解决问题,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争取更为宽松、有利的政策、资金、法律和社会环境,努力形成党委领导、妇联牵头、各相关部门支持、广大妇女参与的工作格局。要通过建立激励机制,表彰先进,营造比学赶超的示范创建活动良好氛围。地区妇联将积极协调,争取与组织人事部门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各县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基层组织建设争先创优活动,选择相应项目开展各类竞赛、创新评选奖项、命名示范创建单位。要对命名表彰的示范创建单位实行动态管理,使创建活动充满活力,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四)总结表彰,推广经验阶段 时间:2009年第四季度 要求:地区妇联届时将召开妇联基层组织示范创建单位经验总结和表彰推进大会,对获得全国、自治区和地区示范单位称号的进行表彰,推广各地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的先进经验。以典型带动、辐射,促进地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各地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摸清本地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情况,要特别重视挖掘、总结和探索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经验和规律。要积极探索建立来源广泛的经费筹措机制,市场化的项目运作机制,社会化的妇女维权机制和新颖高效的宣传倡导机制,通过创新机制,发挥各级妇联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解决妇联基层组织建设中的难点问题,推动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和方法创新。 各县市要及时、准确、积极地将开展妇联基层组织“示范”创建活动的安排部署,经验总结等以信息的形式报送地区妇联。 阿勒泰地区妇女联合会 2008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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