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要做廉政文化建设的楷模
迟正安
在对“制度决定论”热衷了多年而依然感到困惑之后,人们又开始对文化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隐形力量给予了格外关注。2007年12月,在杭州举行的高层廉政文化论坛通过了一个公开宣言,明确提出要“在全社会倡导和践行廉政文化,挤压腐败文化的生存空间”。
不过,必须要澄清的是,我们否认“制度决定论”,并不是说制度不重要,更不是要宣传什么“文化决定论”去走另一个极端。因为,制度与文化是有机统一、互为促进的。制度是文化发展的重要成果,文化是制度施行的必要保障。若把反腐败工程喻为一座混凝土大厦,那么制度就如同其中的钢筋、水泥和沙石,而文化则如关键之水。没有文化之水的精心浇灌和有机融合,制度就成了有力没“气”、无的放失的一盘散沙。
由此,文化的重要性可见一斑。那么如何才能培育出廉政文化?靠大张旗鼓的宣传吗?经验告诉我们,宣传是需要的,但其作用十分有限。靠苦口婆心的教育吗?实践已经证明,教育是必要的,但其效果仍不理想。靠被动公开的承诺吗?从外地已有的试点情况来看,也绝非一劳永逸。为什么呢?因为承诺只是嘴上、纸上的一种功夫,只是一项工作的起点、一个程序的开端。只有承诺者自觉认真地践诺以至用有效的跟踪“服务”帮其履诺,才算真正实现了我们预期的廉政目标。
我们常说,领导就是服务。而作为最佳服务的标准又是什么呢?其实,这个标准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已经明确,概括地说就是“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就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好,不许他人伸手的自己也别去沾。说来绕去,便又回到了我们地区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年”活动的主题上来。
既然做了领导干部,就必须成为“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否则,你就是在辱没“领导”的名声,更是在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在民间,早就流传着“村看村,户看户,百姓看干部”的谚语。话说的简单,道理也再清楚不过。人民大众的观点和呼声,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应该谨遵和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