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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新闻网讯:(通讯员 吕健灵)11只羊、1辆小四轮、2个当事人、外加1500元,却连环引发了四起官司,而这四起官司,最终在布尔津县人民法院法官们春风化细雨的人文调解中,消除隔阂,冰释前嫌。
这是一起由代牧合同纠纷所引发的连环案。2006年4月,布尔津县窝依莫克乡村民巴某(哈族)与居住在窝依莫克乡的黄某(汉族)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巴某为黄某代牧140只羊,若羊只丢失或死亡,则按350元一只予以赔偿。2006年10月6日合同期限届满时,巴某返还黄某羊只的时候少了11只羊,黄某以此为由拒付代牧费。因此,巴某一纸诉状将黄某告上了法庭,要求黄某支付代牧费2450元。与此同时,巴某又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由向黄某提起了另一诉讼:2006年1月,黄某借用巴某价值4000元的农用小四轮一辆,当巴某为黄某代牧羊只丢失后,黄某将其小四轮扣押不予归还,因此,巴某诉请法院,要求黄某归还其小四轮。黄某自接到送达通知书后,立刻对两案予以了答辩,并相应提出反诉,要求巴某赔偿羊只损失费3850元及偿还2006年3月借给巴某的1500元。
布尔津县法院细心的法官们在阅卷时发现,这四起案子的法律关系虽然比较扰人视线,但矛盾的焦点其实就是丢失的11只羊,而且黄某与巴某原本关系很好,就是因为这种11只羊伤了和气。如何使双方和好如初而又最低限度的减少损失呢?经过分析、讨论,法官们决定先逐个引导,再共同协商,力争庭外调解,使得案件和平圆满解决。语言沟通不方便,他们请翻译;协商有争执,他们逐个做思想工作,并请双方都换位思考,设身处地的为对方考虑一下,因为11只羊不管强加在谁身上,都是损失,是否能折中一下呢?在法官们法、理、情并用的疏导下,巴某和黄某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双双撤诉。
在欢声笑语中送走原本“剑拔弩张”的巴某和黄某后,法官们欣慰地笑了,他们说:“我们办案最大的心愿,不是判了谁赢和谁输,而是真正的为他们化解了矛盾,消除了隔阂而双方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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