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党的十七大精神引领地区
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地区民政局 任乐明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总要求,不断改善和保障民生。这既是党和政府从解决广大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的着力点,又是赋予各级民政部门光荣而崇高的事业。通过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结合地区当前民政工作实际,在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方面,须在以下几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上很下功夫,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保障作用
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消除社会贫困,改善人民生活,提高生活质量,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也是我们党为之而奋斗的目标”。我区地处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与发达地区有较大的差距,仍有一部分困难群众没有越过贫困线,他们需要各级党和政府的关怀和帮助。民政部门虽然不是经济部门,但主管的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互助、社区建设、优抚安置、老龄事业等各项工作,关系到失业人员、困难企业职工、贫困人口、受灾群众、烈军属、伤残军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六大特征,无一不与民政工作息息相关,紧密相连,对民政工作赋予了许多新的内涵,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民政工作在发展第一要务中的作用明显得到强化。在新形势、新任务面前,地区各级民政部门如何按照地委行署关于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和谐阿勒泰的总要求,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加快发展,这是民政系统干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履行“以人为本,为民解困,力办实事”宗旨要求的具体体现。因此,各级民政部门必须大力推进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主体,以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为着眼点;大力推进以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制度为基础,以社会动员机制为补充,应急措施相配套的灾害救助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以经常性社会救助制度为重点,以临时帮困和送温暖活动为补充,社区服务相配套的社会互助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以创建双拥模范城为载体,以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为重点,落实城镇退伍士兵的安置任务;以积极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提高老龄事业和待遇;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突破口,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提高村民自治能力,行政区划调整科学化,提升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地名管理,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保障作用。
二、在扩大基层民主建设上很下功夫,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促进作用
党的十七大报告把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作为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并要求把它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这在我们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还是第一次,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发展基层民主的高度重视,顺应了扩大广大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的客观要求,对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具有十分重大意义。
各级民政部门是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民间组织管理的职能部门,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承担着十分重要的职责。在实行村(居)民自治工作,保障群众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民主权利,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活动,保障社区居民民主自治的合法权利,依法登记管理民间组织,保障公民的政治权利,这对于保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建设民主法制国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践告诉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有利于坚持和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有利于反映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有利于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和国家长治久安。做好农牧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调动全地区506个村民委员会和53个社区居民委员会这支基层组织力量的积极性,有助于改进和提高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能力,有助于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助于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我区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共同体。因此,各级民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维护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利,促进和谐社会健康发展。
三、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上很下功夫,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推动作用
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党的执政基础。各级民政部门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围绕主题,把握灵魂,很抓落实, 把“民政工作要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这一目的作为衡量我们履行职责,为民服务的总要求。在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培育高尚的道德情操,构建和谐社会的的今天,我们民政部门承担着为 “最可爱的人”和“最需要帮助的人”服务职责。他们是烈军属、伤残军人和困难户、受灾户等社会弱势群体,要保障这些特困群体的基本生活,单单依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落实拥军优抚安置政策,需要社会各界褒扬革命先烈的奉献精神,大力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热情为烈军属做好事、办实事;做好救济救灾工作,需要社会各界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高尚风格;发展老龄事业,需要社会各界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贫的传统美德,尊老爱幼;开展殡葬改革,需要社会各界积极倡导文明新风,破除陋习,移风易俗,进一步体现社会主义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只有坚持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代代相传,才能创造幸福美好的生活。
四、在协调社会利益的关系上很下工夫,切实发挥民政部门社会事务管理作用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的的维护和实现”。这就要求我们民政部门在社会管理中主动协调各方关系,妥善处理新的历史条件下发生新情况和新问题。实现和谐社会,必须是公平正义的社会,需要不断协调处理好社会利益关系,这是各级民政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应发挥的主要作用,也是打造强势民政的直接途径。通过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给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社会支持;完善社会福利,为老年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提供福利服务;搞好社区服务,满足居民的服务需求,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平衡社会发展。推进社会救助工作,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贫富差距,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社会所有成员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从源头上解决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等等,这些都需要进一步发挥民政调节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为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作用。
五、在规范社会管理中,始终不愈发挥民政部门新作用
科学规范的社会管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婚姻登记管理、救助管理、社团登记管理,都是社会管理的一部分,直接关系群众的基本权益。围绕“小政府,大社会”目标,“社会事业社会办,群众的事情群众管”是大势所趋。而民政工作的基层自治组织建设、民间组织管理等内容,都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民主要求,是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通过大力改进和发展民政工作,有助于进一步探索“小政府,大社会”的治理模式,促进社会治理方式变革,有助于为创建更加公正和民主的社会积累经验,从而有效地推动现代化建设进程,使我们这个社会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变得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总之,通过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我们深刻认识到,民政事业是民心事业、稳定事业,是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基础工程。能否真正将民政工作落到实处,是对各级民政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能力的考验,如何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政工作,凸显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新地位新作用,对于实现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和历史意义。为此,必须按照党的十七报告绘就的美好蓝图,围绕十七大提出的民政工作任务确定今后民政工作重点,强化“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工作理念,全面履行民政部门职能,积极推进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各项民政工作,加快推进地区民政事业的全面发展,为构建和谐阿勒泰做出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