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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年度地区“十佳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008-02-15 17:48

关于开展2007年度地区“十佳道德模范”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工会、团委、妇联,地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引导作用,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经地区文明委同意,地委宣传部、地区文明办、地区工会、地区团委、地区妇联决定联合开展2007年度阿勒泰地区“十佳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开展地区“十佳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有效载体,是实现地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构建和谐阿勒泰的内在要求,是深入开展公民思想道德教育的好方式。在全地区开展这项活动,就是要认真总结阿勒泰多年来典型宣传的好经验、好做法,在近几年“十佳公民”、“十佳道德标兵”等评选表彰的基础上,汇聚全地区各族干部群众意愿,深入挖掘、精心树立一批来自基层、来自群众、来自身边的道德模范,用他们的先进事迹感召群众,把社会主义道德观念传播到千家万户,在全社会树立起鲜明的价值导向,营造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社会风尚,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二、地区“十佳道德模范”的分类和评选标准

地区“十佳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5类,每类评选2人。 

地区“十佳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

近年来特别是近三年来,具备道德行为的先进性,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公众形象好、社会影响大、群众认可度高的公民。

本次评选面向全体阿勒泰地区公民,不分年龄、民族、性别、职业,只要符合上述标准,均可作为推荐人选。

三、地区“十佳道德模范”评选步骤

地区“十佳道德模范”的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推荐、群众投票评选、地区“十佳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审定的办法进行。具体步骤是: 

1、群众推荐。这次地区“十佳道德模范”候选人主要由群众推荐产生。各县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和接受广大群众和单位推荐候选人。地区各行业各部门也可以推荐本行业本系统基层单位涌现出来的道德先进人物。

2、组织审核。各县(市)活动组委会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本县市内群众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采取适当方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乡镇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如计划生育、基层公安机关等,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部门的意见,确保推荐工作的质量。各县(市)、地区各行业、各部门推荐的预备候选人,于2008年1月20日前将名单和事迹材料报地区文明办。 

3、社会公示。地区活动组委会从预备候选人中选出20名正式候选人,将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刊登在《阿勒泰日报》、《阿勒泰新闻网》上,面向全地区公示,听取群众意见。

4、投票评选。各县(市)、各单位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在正式候选人中进行投票评选,由各县(市)文明办、地区单位统一集中后,于2008年2月22日前将选票报地区文明办。 

5、综合评定。由地区组委会根据群众投票和评委会评选情况综合评定阿勒泰地区“十佳道德模范”人选。 

四、地区“十佳道德模范”的表彰 

 1、评选结果揭晓后,在2008年3月“公民道德建设月”期间隆重召开颁奖表彰大会,对当选的道德模范进行表彰奖励,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集中采访报道和宣传。 

 2、本次活动设组织奖,对评选活动中组织、宣传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市)和单位进行表彰。投票结束后,在投票者中进行抽奖,对中奖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地区成立“十佳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组成如下:

主 任:曾舒拉(地委委员、宣传部部长)

副主任:木合亚提·加尔木哈买提(行署副专员)

成 员:黄天翔(地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叶尔健·卡马力(地区工会主任)

    金恩斯别克·朱马别克(团地委书记)

    张卉蓉(地区妇联党组书记)

    刘宏斌(地区文明办主任)

组委会下设评选委员会。

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推荐初选工作。要充分发动群众,对候选人进行严格审核,认真把关,真正推选出事迹感人、贡献突出、社会认可的道德实践典型。

2、加强宣传教育。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评选表彰活动的始终。各县(市)文明委要牵头抓总,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动员、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把推荐工作作为动员群众参与,成为群众发现典型、学习典型的过程,成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运用群众评议、巡回宣讲、报告会、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迅速掀起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的新热潮。地区各新闻媒体要精心组织策划,制定宣传报道方案,设立专栏专题,大力宣传公民道德建设的成效、经验,大力宣传在道德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大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对入围的推荐人选要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多种媒体,广泛进行宣传,形象生动地展示道德建设先进人物的事迹和风采。

3、要认真做好先进典型事迹材料的整理、上报工作。各县(市)、各部门推荐的“十佳道德模范”候选人,要按照要求翔实、准确填写,切忌空话套话。先进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并附一份2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摘要供新闻单位刊用。推荐表格和事迹材料务必于2008年1月20日前一式三份以书面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地区文明办。

联系人:陈英、热哈提

联系电话:2121653

电子邮箱:altwmb2007@163.com

附:地区“十佳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表

地委宣传部    地区文明办 

地区工 会    地区团 委 

地区妇联     

                     

 200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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