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尔津县卫生局 艾上华
自2005年8月1日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在我县推行以来,布尔津县委、政府予以了高度重视,将其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切实作为维护农牧民切身利益和新农村建设的大事来抓,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成立了布尔津县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管理委员、监督委员会和合管办等组织机构。及时出台了《布尔津县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关于对参加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人员予以专项补助的决定》等一系列纲领性文件。通过建立机构,明确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乡(镇)、各部门紧密协作,专职人员尽职尽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由于我县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使这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在较短时间了得到了大力推行和全面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和积累了宝贵经验:
一是因地制宜,合作医疗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已基本形成。初步建立起了合作医疗的组织管理体系,各项制度不断健全,管理资源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形成了科学化的补偿模式,建立起了信息网络化管理体系,完善了各项管理监督机制,特别是资金的封闭运行管理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为加强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和群众监督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二是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县、乡、村干部深入基层,进村入户向广大农牧民宣传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的政策,耐心细致地做农牧民的思想工作,加深了同牧民群众的联系与沟通,密切了干群关系,让农牧民朋友深切感受到县委、政府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对农牧民健康的关心,也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实施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是党和政府直接为农牧民办事实、办好事;三是使参合农牧民真正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2006—2008年参合率递增为84%、90%、99%,参合农牧民累计受益达9万余人次,补偿资金总额700余万元,农牧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比例平均由2004年的52%下降至目前的34%,年均下降6个百分点;人均住院补偿比由2006年的26%增长至当前的37%,年均增长3.7个百分点,农牧民对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的满意率平均达91%以上。新农合具有了广泛的社会基础,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四是农牧民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健康消费意识逐步形成。县农牧民因贫困应就诊而未就诊率平均由2004年的58.7%下降至目前的28.7%,年均降低10个百分点,县、乡定点医疗机构门诊量和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0.5%和12.8%;五是新农合投资效率高、效果好,为政府对农牧区卫生投入资金的安全运作和充分发挥功效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平台;六是各部门相互协作、紧密配合,共同创造了良好的制度运行环境;七是坚持把农牧民权益放在首位,谋划富民策略和落实优惠措施,真正做到为民、利民和便民;八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创新制度建设和运行机制,深化医疗改革和促进农牧区卫生事业发展,为新农合提供了有力的政治和经济保障。
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呈现出农牧民得实惠、党和政府得民心、农牧区卫生得发展的三赢局面,为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医疗健康撑起了“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