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增补命名表彰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区)和双拥模范单位的公示
在新一届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区)和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公示期间,各地表现出了强烈的创建热情,又涌现出一批符合创建标准的单位。经自治区双拥办主任扩大会议研究,并征求新疆军区政治工作部意见,同意新增新源县、富蕴县、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为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区),中国人民解放军63658部队13分队和63655部队为自治区拥政爱民模范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9年7月20日至7月26日)。
公示期间,对新增拟命名表彰的单位如有不同意见,可用电话、信函向自治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傅立安、韩杰
联系电话:(0991)3011081、3011086
电子邮箱:xjsyban@163.com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碱泉一街780号自治区双拥办
邮政编码:830002
自治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20日
[责任编辑:董世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