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志成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暂停所有公众聚集场所和聚集活动的通告(一)
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暂停所有公众聚集场所和聚集活动的通告
按照自治区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为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病毒传播途径,遏制疫情蔓延势头,保障阿勒泰市各族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开放阿勒泰市辖区内所有景(区)点、滑雪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各类公共文化体育场所。
二、暂停一切文化、旅游、体育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和各类5人以上公众聚餐、聚会活动。
三、除医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所、药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加油站、商店和指定作为集中隔离观察点的宾馆酒店正常营业外,其他酒店、餐厅、农(牧、鱼)家乐、影院、KTV、网吧、浴室、健身房、社会培训机构等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四、所有公众场所服务人员和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人员流动密度大的公众场所必须进行强制体温检测。药店、诊所对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实行实名登记。
五、一旦发现疫情发生地来阿游客或发热人员,需第一时间报告辖区党委政府,同时报告市疫病防控指挥部,相关单位将按照相应程序进行研判、分流、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
六、设立阿勒泰市疫情防控线索举报电话:0906—2120572。
本通告自2020年1月25日10时起实施。所有公众聚集场所和聚集活动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阿勒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4日
[责任编辑:董世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