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
企业减负保就业
减免社保缴费:自2020年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为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3个月。
缓缴社会保险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减轻中小微企业经营负担:从2020年2月起,对入驻地区级及以上认定的创业基地、孵化园区、示范基地等各类载体的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的减免租金,支持和鼓励县(市)对本级创业基地或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的中小微企业或创业个体减免租金,租金减免不超过3个月。
落实就业见习补贴。对在企业见习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对见习期未满即与见习人员签订2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剩余期限的见习补贴补发给见习单位,符合条件的落实社会保险补贴。
多措并举稳就业
实施稳岗返还:对所有依法参保缴费,不裁员或少裁员(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我地区为2.5%)的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疫情防控期间,对中小微企业裁员率不高于5.5%、员工人数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的20%的,发放稳岗补贴,补贴标准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有望恢复,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失业保险金标准返还。继续实施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减轻缴费单位负担。
发放失业补助金:疫情期间,单位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自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当月起按月发放失业补助金。参照地区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计发(第1至第12个月)我地区为919元,领取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费代缴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记录予以留存。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将受疫情影响企业、困难企业职工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重点支持范围,支持企业开展在岗培训,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的前提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线下或线上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支持企业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通过“技能强国技能学习平台”、“学习强国”技能频道、“中国职业培训在线”等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平台,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
做好职工权益保障: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生活费。
拓展渠道扩就业
支持企业吸纳就业: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000元/人;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满3个月的补贴500元/人,6个月以上的补贴1000元/人。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支持本地劳动者多样形式实现就业,对从事修理、修配、便民理发、服务织补、果蔬零售、小百货、早夜市、小饭桌等便民服务、家政服务类以及其他方式灵活就业人员,按本人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不超过3年的全额补贴。
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的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劳动者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对返乡农民工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2000元。
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对从事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疫情防控期间,根据实际改进优化服务方式,对已安排的招聘活动和各类进校园、进企业专项活动改为网上或延期进行,积极开展网上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活动,有针对性的发布就业岗位信息,积极搭建网上招聘平台,让他们顺利毕业、尽早就业。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推行“不见面”签署毕业生就业协议。
支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疫情防控期间,对经当地政府审批,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按照输出有组织、健康有监测、到达有交接、承运有防护、全程有追溯的要求,通过“点对点”包车、“一站式”直达或联程运输等方式,有序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优化公共服务增就业
组织开展线上招聘:常态化实施“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就业服务,开展线上“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就业服务活动,广泛利用各类新兴媒体发布用工信息,引导用人单位就业需求线上报、求职者就业岗位线上找,保障企业用工和求职者的应聘需求。
保障重点企业用工需求:疫情防期间,建立24小时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保障重点企业尽快达产复工。设立网上招聘专区,优先发布重点企业用工信息,协助企业通过本地挖潜、余缺调剂、组织见习、协调实习生等,优先保障重点企业用工需求。
拓宽网上办事渠道:主动公布网上办事指南和服务电话,充分运用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网、微信服务号等网上平台,为群众提供线上稳岗补贴发放、高校毕业生就业实名制管理等服务,同步做好线下就业失业登记、失业保险申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信息更新、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等工作,最大限度便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阿勒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