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层从严治党责任 促进基层干部作风转变
夯实基层从严治党责任 促进基层干部作风转变——浅论如何推进基层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布尔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多肯•胡马什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调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等各方面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行动纲领,对纪检干部来说,既是执纪目标,又是工作遵循。近年来,布尔津县纪委监委始终聚焦总目标,坚守职责定位,忠诚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同时,在工作中也发现基层党组织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进干部作风转变等方面尚存在问题及偏差,亟待研究和解决。
一、主要做法
布尔津县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一)聚焦总目标,抓主体、传压力,促责任落实。坚持管党治党与落实总目标两手抓、两手硬,以上率下,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制定《布尔津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00条规定(试行)》《聚焦总目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九项具体工作任务》和“主体责任”清单,并签订《责任书》,细化明确管党治党职责。推行“年初部署、每月推进、季度通报”、述职述责和县委常委联系乡(镇)工作机制,坚持召开“两个责任”述职述责会议和每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听取乡(镇)、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纪委述职述责,定期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报》,压实基层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落实考核末位约谈制,根据每季度考核情况,分别对考核靠后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约谈。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用强有力的问责,促进基层党组织责任落实。
(二)聚焦总目标,抓监督、严问责,促作风转变。牢记“干部作风不实是新疆最大的敌人”的科学论断,下大力气整治作风不实这个顽疾。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深入开展共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出国(境)专项清理工作,坚决清除党员干部队伍中的“两面人”。深化巡察监督,坚持问题导向,聚力政治巡察,不断拓宽巡察方式和方法,注重对贫困村和相关扶贫职能部门的巡察,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利剑”和“探照灯”作用。落实“三级联动”工作制度,组建县乡两级作风督查组,聚焦“四风”“四气”“三大攻坚战”持续发力,加大对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等问题的督查,特别是重申禁酒令,并对在工作期间违规饮酒的党员领导干部严肃问责,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严防“四风”反弹回潮。注重督导成果运用,认真落实群众工作督导“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成立8个由县领导带队工作指导组,深入乡(镇)、部门(单位)、村(社区)开展蹲点指导工作,全力抓好群众工作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和追责问责。
(三)聚焦总目标,抓学习、强教育,促教育常态。惩只是手段,治才是根本。坚持把纪律教育作为先导性工程、基础性工作,始终挺纪在前,深入探索学习教育方式方法,拓宽教育渠道,促进全县党员干部作风转变。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党内法规作为党员干部必修课,开展常态化纪律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党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为自觉。已开展党纪党规集中学习85场次,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65场次,在县、乡、村三级设置156个考点,对全县3146名党员、国家公职人员进行党纪法规知识测试。深化警示教育,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县委书记讲廉政党课,纪委书记作廉情报告;由县委书记带队,县四套班子领导及重点部门单位党政正职50人赴地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对尤健民等严重违纪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在全县政法系统召开警示教育会;组织152个党组织4786人次党员干部观看《群众工作督导永远在路上》《蜕变》等警示教育片,累计参与“纪律微考堂”答题党员干部1.34万人次。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已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08人次,占到问责追责党员干部的65.4%,实现了廉政提醒经常化、全覆盖。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有的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不强。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公然充当涉黑涉恶势力的“保护伞”,有的基层党员蓄意破坏选举,甚至有的中共党员、国家公职人员更改国籍、长期居住国外、违规办理出(国)境护照、违规持有绿卡,这些问题都反映出基层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依然尖锐复杂,违反政治纪律特别是反分裂斗争纪律问题突出,有的党员干部在重大问题上立场摇摆、认识含糊、态度暧昧,当“两面派”做“两面人”。
二是有的党员干部总目标意识淡化、党性党纪意识淡薄。有的党员干部总目标意识不强,在落实“4+2”“2+1”工作中思想认识和责任落实不到位,在自治区和地区群众工作督导组开展常态化督导的情况下,仍有一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思想麻痹、松懈厌战,作风漂浮、措施棚架,甚至有些问题屡查屡犯,贯彻落实总目标“上热中温下冷”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意识不强,对县委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不重视,慢作为、不作为问题严重;有的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意识淡薄,把制度当摆设,视纪律为儿戏,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仍有发生。
三是有的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有的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还不强,主体责任落实乏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安排部署,无检查落实,纪律教育形式单一、不严不实,抓作风建设时紧时松;有的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有的党组织负责人责任意识不强,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做到扛起责任、领责担当;有的党组织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闻不问。
三、意见与建议
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推动基层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党要管党,首先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和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活动,把党章党规党纪和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有关要求作为各级党校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的必修课,教育党员干部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等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态度坚决、步调一致。深入开展共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出国(境)专项清理工作,认真全面梳理摸排,坚决清除党员干部队伍中的“两面人”。
(二)从严强化党内监督,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抓手,各级党委、纪委要主动领责、敢于担责,共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建立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监督责任体系。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重点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位。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紧紧围绕总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重点部门(单位)、贫困村的巡察,着力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拓展。用好巡察成果,建立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制度,确保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到位。
(三)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严厉整治“四风”“四气”。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基层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案件,对敢于顶风违纪,向扶贫、救灾、补贴等惠农资金伸手的一查到底、从严惩处,用坚强的纪律保障脱贫攻坚目标实现。重点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加强监督执纪问责。聚焦总目标,认真落实“三级联动”工作机制,用好问题整改、追责问责专班和8个以县领导带队的工作指导组,以“钉钉子精神”,全力抓好群众工作督导问题整改落实,坚决整治干部作风顽疾,推动基层干部作风根本好转。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地委关于“十改进、十不准”的工作要求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查快办,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
(四)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审查调查工作。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盯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问题线索必核必查,把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作为重中之重,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用好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手段,持续推行乡(镇)协作区办案和全员办案机制,确保乡(镇)执纪审查数量上升、势头强劲。健全信访举报归口受理、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案件研究分析机制,落实问题线索限时交办、跟踪督办、直查联办等措施,规范应用简易审理程序,保证质量、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