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基层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实践和思考
布尔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副主任、代主任 张良军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要求,切实加强政治监督,以实际行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必须紧扣职责,强化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各级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为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一、主要做法和现状
(一)突出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监督,切实把政治监督挺在前面。注重示范引领,坚持把“两个责任”落实作为推动政治监督的“牛鼻子”,结合“五级示范引领”工作,坚持以上率下,由县委书记牵头抓总,四套班子领导分片包联乡镇(部门)、村(社区),在落实“一岗双责”过程中,加强对政治监督落实的指导,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明确责任清单,修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办法、全面从严治党4个责任清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政治监督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切实将政治监督责任传导到基层,任务落实到个人。推进责任落实,将政治监督责任落实作为重要述职述责内容,每季度组织召开履行“两个责任”述职述责会,第一季度听取4个党委(党组)和2个乡镇纪委的述职述责,进一步压实责任,推进工作落实。今年以来,约谈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党委书记4名,结合日常监督,对主体责任落实、监管责任缺失的7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监督,年初责令2个准备不充分、对照材料画像不准、批评无辣味的乡镇党委重新召开民主生活会,切实推动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加强选人用人情况监督,严肃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以及违规选人用人等行为,对“带病提拔”的倒查追责,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
(二)突出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到哪里”要求,加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一贯到底。聚焦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开展监督,坚决克服松劲、麻痹、厌战情绪,对履行维稳责任不力,工作失职失责的人员进行追责问责。聚焦脱贫攻坚开展监督,严格落实地区“343332”工作机制,查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开展监督,实施“天眼”监督工程,加大对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问题的督查,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领导干部。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监督,强化对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处理力度。聚焦大棚房专项治理监督,主动靠前深入开展“大棚房”整治工作,查处问题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不作为、乱作为。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监督,查处充当恶势力保护伞案件,对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聚焦民生领域开展监督,明确18个部门的监管职责和10个重点领域问题,排查违规享受补贴类问题线索,深挖线索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聚焦基层减负开展监督,细化监督措施,坚决查处在落实工作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三)突出完善全覆盖监督格局,推动政治监督常态化。统筹力量手段,发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优势,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开展政治监督;把开展政治监督作为巡察监督的第一责任,有效发挥政治“显微镜”作用,聚焦具体人具体事,全面开展“政治扫描”,及时识别苗头性倾向性政治问题,并督促立查立改,做好政治巡察后半篇文章。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立足构建全县良好的政治生态全局,准备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用好纪法“两把尺子”,准确恰当处理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犯罪两类问题,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以政治建设为引领,切实抓好“以案促改”工作,深刻分析案件背后的本质、根源问题,聚焦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纪律,认真抓好以案促改工作,下发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同时抓好警示教育,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镜鉴》《蜕变》,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过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形成震慑,引导违纪违规人员主动投案、主动交代问题。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对表现突出的干部处分期满后建议提拔重用或重新任职。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治监督责任意识不强。认为政治监督工作太虚,不愿监督,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对政治机关这一属性认识不足,对党章党纪党规学习不深不不透,不能正确的把握政治监督的核心要义,理解其内涵和要求,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过程中,没有把政治监督作为首要职责,仅局限于一般工作监督。主要是认识不到位,监督意识不强,认为践行“两个维护”、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等方面的监督是虚的,不像办一个案子,抓一个线索调查那样清楚明了。
二是政治监督问题把握不准。政策导向宏观,不想监督,政治监督工作内容如何细化,抓法如何具体,感到缺少“指挥棒”,因而产生等靠要思想,开展监督习惯就事论事,看不到背后的隐藏的政治问题。主要是查找和解决政治立场问题研究力度不够,精准发现问题能力不足,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有待提升。
三是政治监督本领不强。感到能力不足,不会监督,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之后,纪检监察干部多为新兵,不能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后形势和任务需要,离“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主要是学习思考不够,对政策不熟,方式方法研究探索不够,专业化程度不高,工作中找不到切入点和着力点,没有把监督执纪问责与深挖背后的政治问题统筹考虑,不知道如何监督,从哪下手,怎么监督。
三、对策和建议
(一)抓好“关键少数”、把准监督定位。压实“两个责任”。进一步细化政治监督为具体条目内容,融入到县乡两级党组织“两个责任”清单中,督促各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政治监督的主体责任,县乡纪委、监委(派出监察办)协助同级党委(党组)共同抓好政治监督。进一步完善责任考核办法,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评中,突出开展政治监督的情况,强化对落实过程的控制、对执行结果的运用。强化监督重点。加强监督各级党组织和各级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同时,通过定期督导、专项督导、通报曝光等方式,把监督压力传导到基层。凝聚监督动能。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审计等部门联动,强化线索移送和信息沟通,完善线索移送机制,对移送的政治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全面提升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办理效率,把纪委监委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起来,对涉及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的问题线索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形成广泛参与的社会监督氛围。
(二)盯好关键环节、校准监督靶向。延伸政治监督触角。以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为抓手,统筹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工作力量,全面梳理监督对象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从规范基层小微权力入手,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作用,着重从问题线索中发现背后的隐藏的政治问题,打通政治监督“最后一公里”,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完善政治生态评估机制。注重从全局、整体角度开展监督,重点把握、精准刻画突出政治问题,摸清“树木”和“森林”情况,整体把握县域政治生态状况,并开展案例剖析,选取典型案例,准确、全面地分析发生政治问题的原因、本质和特点,制定政治监督措施,督促相关党组织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切实维护和净化政治生态。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治理。以审查调查部门查办案件破题,由相关监督检查室深入查找机制漏洞,提出专项治理意见,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重点问题线索,再移交审查调查室立案查处,形成审查调查和监督检查互动联动、点面结合的工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重点领域突出问题。
(三)扭住关键事项、突出监督重点。把“两个维护”放在首位。突出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注重加强对“1+3+3+改革开放”重点工作,强化纪律保障,聚焦工作落实中的问题,突出对政治纪律实施精准监督。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等,紧盯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错误表现,紧盯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从政治纪律查起,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突出党内政治生活监督。加强对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情况的监督,派员列席设乡镇、部门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加强会前、会中、会后的全程监督,特别是督促被谈话函询的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清楚、讲透彻,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民主集中制不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强化经常性政治体检。
(四)夯实关键基础,提升监督能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监督能力,突出“政治能力过硬”培训,积极推进“以干代训”“县乡联合办案”等有效培训方式,让纪检监察干部在实战中练兵、在竞赛中成长。通过开设“微课堂”“微论坛”等形式,把监督什么、如何监督作为学习的重点任务,有针对性地组织提升政治监督能力的业务培训、讨论交流等活动,切实增强开展政治监督的能力和自觉。发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常驻不走的巡察组”的作用,强化日常政治监督,按照派驻机构“1+6”设置要求,加快完成派驻纪检监察组设置,将监督嵌入事前酝酿、事中讨论和事后执行全过程,促进监督效果增强;突出发挥县委巡察组政治巡察作用,着力解决担当作为不够、监督方式单一、体制机制不顺等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