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管理质量提升 打造清洁美丽布尔津
布尔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孙献灵“创建全国文明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对布尔津县城市管理提出了新要求,2019年,布尔津县委创造性提出实施城市管理质量提升工程“十件事”,聚焦“安全、干净、有序、方便”城市管理目标,在“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小区管理、市场整治、河道环境、建筑工地、城市景观、基础设施、以文兴城”十个方面对城市管理问题进行整治,以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和居民的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十件事”工作开展以来,各部门按照分工稳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
1.城市管理齐抓共管的氛围不够浓厚,缺乏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协调机制。有的部门坐而论道、回避问题,有的部门推拖绕、强调部门利益,全县未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2.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制度不健全、操作性不强、监督管理手段跟不上。法律法规不健全,有些法规不适应当前城市管理的需要,一些乱象整治无法可依;一些违法违章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遏制,占道经营、乱停乱靠、乱堆乱放、私搭乱建、闯红灯等现象屡禁不止,严重破坏了市容环境和城市形象;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过度谨慎,执法力度和效果打折扣。
3.环境卫生整治短期内难以改善。沿街地面长期积累的污渍清理费时费力费资金;清洁工人短缺,街面保洁质量下降;一些小区和次街背巷卫生环境脏、乱、差,存在卫生死角;老旧小区管理难度大。
4.公益设施投入力度不够。健身器材未实现小区全覆盖;停车场、停车位不能满足居民、游客需要。
5.城镇居民对城市管理认知度和支持度、参与度不高。许多居民缺乏应有的城市意识、市民意识、文明意识、自觉意识,文明公约落实不到行动上;城镇社区和部门在组织和发动居民参与城市建设方面缺乏有效措施,在环境卫生整治中出现“干部干、居民看”的现象;在小区、楼栋改造建设上居民习惯依赖政府投资。
一座有品质的城市既是建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布尔津县城发展必须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提升城市管理质量工作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创造高品质生活的必然要求,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智能化、人性化,以绣花般的细心和耐心管理布尔津,使布尔津县更有温度、更富魅力、更具吸引力,让居者心怡、来者心悦。对布尔津县管理质量提升提出几点建议:
1.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进“小城大管”。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搞好城市建设管理对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证社会稳定、改善投资环境、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作用,要充分认识做好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推进城市管理质量提升的责任感、使命感,按照县委部署要求,对城市建设管理进行全方位的“精雕细琢”,共同把城市管理质量提升这场硬仗、持久仗打好打赢,推动布尔津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再上新的台阶。
城市管理工作是政府的一项常规性工作,也是一项体现基本功的工作,更是对当前形势下各部门各单位执行力落实力的严峻考验和实践锻炼。面对标准更高、任务更重、难度更大的城市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城市管理实践中锻炼队伍、培养能力、提高水平,打造一支高素质、懂技术、有眼光的城市管理人才队伍和行家里手,树立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
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县一盘棋,统一思想、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扎实推进,为城市管理精细化提供有力保障。布尔津镇和各社区以及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要把城市管理放在突出位置,走出去、沉下去,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加强政策研究,加强沟通协调,全县上下齐心努力,共同创造更美好的城市、更美好的生活。加强社会化协同管理,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有关事宜。
城市管理质量提升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持之以恒,紧盯不放,久久为功。要认真研究,逐步深入,不断完善工作方案,保证各项任务按照《工作方案》要求逐项有序落实到位,要增强紧迫感,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必须按节点完成,居民反映强烈、矛盾突出的工作要抓紧解决,让群众看到实效。
2.运用新思维、新理念、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城市管理质量提升,推进“小城智管”。
按照“服务人性化、功能标准化、建设宜居化、手段智能化、方式法治化”要求,坚决摒弃经验主义和传统思维模式的影响,以改革的勇气推进城市管理方式的深刻变革,用全新理念、全新思路、全新模式,促进城市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把布尔津县城打造成为精致秀美、休闲舒适、水系环绕、宜居宜业、现代文明的新疆最美生态旅游度假城市。
要充分发挥标准化的引领作用,加快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标准体系。政府要着眼城市管理职责特点和专业行业需要,既要从宏观层面上完善城市管理的体制机制,又要在微观操作中制定精准细密的管理标准,特别是围绕城市卫生清扫、垃圾清运、施工顺序、城管执法、市场管理等重点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可行的管理标准、作业标准、质量标准、费用标准和考核标准,让城市规划实施、建设施工、运行管理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要自我加压、自我超越,有问题意识,善于自我“找茬”,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不满足于现状,做事精益求精。要向国际知名标杆城市的管理标准看齐,形成自己的特色和体系,引领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保持严格的日常巡查制度,发现问题能够在最快的时间内及时得到纠正和处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要善用“大数据思维”,打造“智慧”城市。智能化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未来,也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关键。突出创新取胜,加快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在城市管理中的应用,建立城市综合管理指挥平台,发挥“城市大脑”的作用,要将城市管理的所有职能全部整合到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做到信息共享、实时感知、智能管理,实现信息化与城市化融合,及时接收反馈信息、适时处置发现问题。建立大数据中心,打破数据和信息壁垒,使住建、公安、交通、民政、金融、房管等部门的数据尽快实现联网互动。
3.以“精细化管理”为导向,坚持大情小事、院内院外并举,推进“小城细管”。
深化城市精细化管理,是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抓手,细节决定成败,城市服务管理必须在细微处见功夫、见质量、见情怀,通过精细“雕琢”城市,让布尔津“颜值”更高,“气质”更佳。
要在工作中时刻树立精细理念,做到管理制度精细化,管理职责精细化,工作落实精细化,考核评价精细化。精细化管理是一个覆盖全体民众、全时段、全要素、全过程的科学管理状态,是城市管理创新的重要措施,也是创造宜居城市环境的重要途径,必须抓住关键细节和细微之处,把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好,让市民生活更有品质。努力把精细化的要求体现在时时刻刻,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无空白点,切实解决规划、建设、管理脱节问题。
城市管理要积极探索实招、妙招,多措并举综合治理,要发挥好传统优势,强化基础手法,加强依法管理,也要与时俱进,善于借力,发挥多主体作用,探索服务外包,用好市场化机制。推进基本管理单元建设,以社区为单元,夯实城镇网格化管理平台,完善群众广泛参与机制。通过深化网格化管理,实现“一网发现、行业互动、多级联动”,确保城市管理问题在网格内发现,在网格内解决,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效。
强化“依法治县”,打造“法治化”城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要靠法治”。要提升法治化水平,加强综合执法与行业管理、多个执法部门之间、县乡(镇)村(社区)的有机衔接,要着力强化执法检查,发挥部门联动执法作用,对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不文明行为,做到“严管、严治、严查、严罚”,以强有力的工作机制攻克管理顽疾。
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把为民、利民、靠民的理念落到实处,就是要以群众宜居、宜业、宜游为目标,把治理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触角延伸到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切实打通城市管理的“最后一米”,让生活在布尔津县的群众感觉到非常舒服、非常安心,让大家对城市有一种由衷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管理城市要做到管理为民、管理便民,从细微处着手,来满足群众不断提高的差异化、多元化、个性化需求,必须一个点一个点地去梳理,把影响城市发展、群众不满意的所有堵点、难点逐个找出来、解决掉。
4.强化引导,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出力、共建共享”的创建局面,推进“小城众管”。
城市管理部门既要主动改进工作,也要积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让民众主动关注、关心城市发展,积极为城市发展建言献策,把个人发展与城市发展紧密结合。各部门特别是宣传部门、城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宣传动员力度,教育引导社会各界、广大居民共同参与爱护城市、管理城市行动,全民参与推动城市管理共治共享,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实现“小城众管”,人人都是城市管理的参与者、监督员,人人都是城市发展的建设者、维护者,人人都是城市文明的创建者、享受者。
在开展布尔津城市管理质量提升活动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弘扬社会正气、培育和谐人际关系,推进布尔津县法制社会、诚信社会建设。要倡导全民守法,引导企业、商户、居民学法、遵法、守法,熟悉法律赋予的权利义务,增强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自觉带头遵守和维护法律法规,依法参与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依法维护城市管理秩序。对一些抵制文明公约的缺德行为、违背公德良序的丑恶行为、破坏公共管理的失信行为,要充分运用舆论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等,予以遏制、加强惩戒,形成社会压力。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居民文明素养。要发挥好党政机关干部的引领带动作用,通过润物细无声,引导全社会文明新风尚。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员”、“城市管理你我同行”等志愿服务活动,为城市的文明传播搭建起有效平台,让文明的光芒在小城熠熠生辉。通过“小手牵大手”,让更多的中小学生走上街头、走回家庭,将文明行为和“共享共治”的理念传递到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