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四地入选!第三批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地区名单公布
为进一步推动安宁疗护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批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确定北京市、浙江省、湖南省为第三批国家安宁疗护试点省(市),天津市南开区等61个市(区)为第三批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市(区)。其中,新疆克拉玛依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第六师入选安宁疗护试点市(区)。
《通知》明确了试点任务,第一,建设服务体系。要求到2025年,在每个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市(区),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立1个安宁疗护病区,在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安宁疗护病床,建立覆盖试点地区全域、城乡兼顾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第二,完善支持政策。要求构建价格体系、探索支付制度、加大资金支持、建立转诊机制、制定标准规范、保障药物配备。第三,壮大服务队伍。要求汇聚专家资源、组建多学科团队、加强教育培训、完善激励机制。第四,开展宣传教育。要求加强对领导干部、医疗行业人员、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安宁疗护,是指为疾病终末期或老年患者在临终前提供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照料和人为关怀等服务,提高生命质量,帮助患者舒适、安详、有尊严地离世。自2017年起,国家卫生健康委先后启动两批安宁疗护试点工作。2019年,乌鲁木齐市、哈密市就被确定为国家第二批安宁疗护试点城市。 多年来,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地区建立完善政策措施,不断深入宣传倡导,持续扩大服务供给,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按照“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二级医院为支撑,三级医院为依托”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建设思路,试点地区参与试点工作的机构已经覆盖全省、市级、区级医院、医养结合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第三批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地区名单
一、安宁疗护试点省(市)
北京市、浙江省、湖南省
二、安宁疗护试点市(区)
1.天津市:南开区、蓟州区
2.河北省:承德市、廊坊市、沧州市
3.山西省:晋城市、阳泉市
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兴安盟、鄂尔多斯市
5.辽宁省:大连市
6.吉林省:松原市
7.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
8.江苏省:苏州市、无锡市、南通市
9.安徽省:铜陵市、淮南市、宿州市
10.福建省:龙岩市
11.江西省:九江市、景德镇市、鹰潭市
12.山东省:济南市、青岛市、日照市
13.河南省:新乡市、周口市
14.湖北省:襄阳市、宜昌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15.广东省:广州市、珠海市
16.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桂林市
17.海南省:三亚市
18.重庆市:丰都县
19.四川省:泸州市、绵阳市、眉山市、雅安市
20.贵州省:遵义市、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黔南布衣族苗族自治州
21.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州、保山市
22.陕西省:渭南市、汉中市
23.甘肃省:酒泉市、庆阳市
24.青海省:西宁市
25.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石嘴山市、固原市
2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昌吉回族自治州
27.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第六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