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招飞 优秀者可获清华北大等高校“双学籍”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沈祖孝报道)记者从空军招飞局兰州选拔中心获悉,新疆2024年度空军招飞初选检测工作将于11月5日启动,主要采取军事高等教育模式和军地“3+1”联合培养模式(“双学籍”模式)两种模式培养。“双学籍”飞行学员综合高考成绩、体检飞行成绩、招飞心理成绩择优录取。
空军招飞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体系,是军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空军招飞选拔分初选、复选、定选三个程序,经招飞定选,政治考核、医学选拔、心理选拔全部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新疆(普通类计划)统招一本线的考生方可投档。招收的高中生飞行学员入空军航空大学后,实行3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
军事高等教育模式为在空军航空大学和飞行学院培养4年,主要进行本科基础教育和教练机飞行训练。其间除享受军校学员的待遇外,还享受飞行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授予空军少尉军衔。如因身体或技术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转入其它军队院校学习航空管制、航空兵参谋等地面本科专业,总学制4年。
“3+1”军地联合培养模式(“双学籍”培养模式)为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其中一所学校学习3年,然后在空军航空大学学习1年。空军从招收的理科类高中生飞行学员中遴选确定预选对象,组织到空军航空大学进行军政训练和体验飞行,综合择优录取高考成绩优异、体检飞行合格的学员,于9月上旬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
联合培养飞行学员注册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双学籍”,学历本科。在地方高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院校飞行学员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颁发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同时具印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规定分别授予相应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