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可通过抽查、暗访等手段增强监督实效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 11月23日,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指出,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应当采取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可以通过抽查、暗访、数据监测分析、委托第三方评估等手段增强监督实效。
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应当根据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社会公众投诉举报、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动态调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重点。
条例全文
[责任编辑:古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