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安机关4个集体荣立一等功 2名个人被追授二级英模
近日,公安部印发表彰命令,新疆公安机关4个集体荣立集体一等功,2名个人被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此次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中,既有促进各民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的工作专班,又有侦破大案要案的专案组,既有全力以赴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取得突出战果的优秀集体,又有几十年如一日扎根基层一线,同犯罪分子英勇斗争,不幸壮烈牺牲的杰出个人。他们的先进事迹,生动诠释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忠诚、担当和奉献。
一、集体一等功
喀什地区公安局黔新“石榴籽”杯青少年足球友谊赛工作专班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某工作专班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夏季行动”工作专班
阿勒泰地区公安局侦破“2023·4·10”非法持有枪支案专案组
二、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沈 阳 轮台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原所长
李燕辉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安局某支队原副支队长
[责任编辑:仲春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