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三年给予经费资助 新疆第三批“天池英才”引进计划开始申报啦!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赵春华报道)6月28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区第三批“2+5”重点人才计划“天池英才”引进计划申报遴选工作于日前启动。
“天池英才”引进计划下设领军人才、特聘专家、青年博士、急需紧缺专业人才4个项目,主要引进能够服务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建设和新质生产力发展重大需求,为打造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发挥创新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申报对象为2023年1月1日以后,从疆外全职或柔性来疆工作的引进人才(含已签订意向协议拟来疆工作的人才)、疆内外应届博士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博士学位)、新进站和出站留疆工作的博士后。“天池英才”引进计划对新疆自贸试验区单设评审通道给予专项支持,对南疆五地州单列评审名额给予倾斜支持。
申报人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工作目标任务(承担的创新创业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计划等相关内容。引才单位与拟引进人选(申报人)签署聘任(用)合同或意向工作协议后,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各地州市人社局、自治区直属单位、中央驻疆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社局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确定推荐人选。由自治区人社厅进行资格审查,邀请知名专家组成专业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的能力素质、创新创业项目的目标任务和资金用途等进行综合评审。报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最终确定人选。
对按程序遴选确定的引进人才,由新疆人才发展基金给予经费资助,一般连续支持3年,资金分年度拨付,资助额度根据评审得分或等次分级分类确定。其中:对全职引进人才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和工作经费资助,工作经费资助连续支持3年(在站博士后为2年);对柔性引进人才给予生活补助,连续支持3年。引才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匹配。其中:领军人才每人给予5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和每年最高100万元工作经费资助;特聘专家每人每年最高给予30万元生活补助;青年博士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每人给予2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和每年最高30万元工作经费资助(在职博士后仅给予工作经费资助,进站时已享受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博士后出站留疆时不能重复享受)。资助经费最高可提取30%作为政府奖金,按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