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机动车电子行驶证启用时间表看这里→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 近日,为进一步扩大改革惠及面,公安部部署自11月4日至12月2日在全国分三批全面推广应用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资料,提升证件使用便捷度,更好便利群众办事出行。
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昌吉回族自治州、石河子市、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将于11月4日推广启用,阿勒泰地区、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市、哈密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将于11月18日推广启用,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将于12月2日推广启用。车主可以对照时间安排,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行驶证。此前,电子行驶证已于7月1日在乌鲁木齐市、塔城地区试点运行。
近年来,我区机动车和驾驶人保持高速增长态势,截至2024年5月底,全区机动车保有量达809.3万辆,其中汽车达636.2万辆,驾驶人达923.1万人。
据了解,今年7月1日公安部推出8项交管改革新措施以来,已惠及1亿多人次,为群众企业减负超过30亿元。各地通过“交管12123”APP提供精准导办服务5000多万次,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
[责任编辑:王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