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指导意见打通基层水利服务“最后一公里”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康颢严报道)近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建立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运行高效、全面覆盖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
斗渠及末级渠系是农田灌溉“末梢”,过去因权责划分不明、专业人才缺乏等原因造成“无人管”“没钱管”等问题。《意见》针对基层水利服务的难点堵点问题,提出了六个方面15项工作措施,强化从水源到田间“最后一公里”全过程服务管理。在权责划分方面,将斗渠工程的运行维护职责提级至县级水利部门管理,细化乡级水利服务单位的职责,规范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企业的职责职能,强化政府监管职能和社会服务职能,厘清了管理权责。
乌苏市古尔图中型灌区配套节水改造项目施工现场(资料图)。自治区水利运行调度中心供图
解决“归谁管”问题的同时,《意见》还明确了“有人管”“有钱管”的具体举措。在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方面,逐步提升基层水利专业人才比例;在加大资金投入保障方面,加强末级渠系工程的建设资金投入,明确水费专门用于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运行和维修养护,推动水利工程向管养分离和走市场化、专业化发展道路。
“确保水供到哪里,水利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确保每一处水利工程、每公里渠道都‘有人管’‘管到位’。”自治区水利运行调度中心书记杨树红表示,去年4月起,自治区水利厅会同自治区党委改革办、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等6个厅局,共同调研103个县级、466个乡镇级农业灌溉水管单位,最终形成实施方案。《意见》的出台,将为进一步提高水资源集中统一管理和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水平,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责任编辑:刘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