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 20项措施激发消费潜力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石鑫报道)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部门制定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了6个方面20项具体措施,激发消费潜力。
6月28日,在2025(中国)亚欧商品贸易博览会上,参观者在选购新疆名优特产品。资料图
《方案》系统部署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促进消费的重点任务与政策措施。包括:促进实物商品消费、优化扩大服务消费、激发消费新增长点、拓展城乡消费、提高消费能力和意愿、优化消费环境。
“《方案》立足新疆实际,聚焦消费领域关键环节,着力构建需求牵引、供给优化、环境支撑的消费促进体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处处长阿不都艾尼·亚森介绍。
在需求端,《方案》重点围绕提升居民消费能力,提出实施就业支持计划、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增收等具体措施。同时,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切实减轻群众后顾之忧。
在供给端,《方案》突出新疆特色优势,从三个方面发力:一是推动实物消费升级,实施个人乘用车、老旧运营货车报废更新政策,开展“好房子”示范项目建设,打造“品味新疆”区域公共品牌;二是创新服务消费供给,重点培育“演艺+旅游”“赛事+旅游”等新型业态,开发低空旅游、跨境旅游等特色产品;三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发展数字消费、绿色消费等新模式,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和县域农村消费基础设施。
在环境端,《方案》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一方面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消费投诉快速响应机制,推行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制度;另一方面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涉企“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等。同时,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保障居民消费时间。
为确保政策有效落地,自治区将依托促进消费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定期调度实施进展,重点推进三项工作:细化任务分工并制定配套措施;强化资金保障,统筹用好各类财政资金;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高社会知晓度。
方案全文: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