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力中国调研行丨破解新能源车主“充电焦虑”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盖有军 通讯员 王薇
5个月前,昌吉市绿洲路街道双河社区跃进大院小区居民刘志国,购置了一辆新能源汽车,但由于没有专属车位,他无法安装私人充电桩,每次给车充电成了一件麻烦事。
“跃进大院小区是老旧小区,车位十分紧张,已安装的38个慢充充电桩,是无法满足小区车主的充电需求的。”刘志国感慨道。
“两年前,小区业主委员会就提出安装充电桩的需求,我们与使用充电桩的居民签订了‘四方协议’,由指定企业安装维护充电桩,确保充电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新疆佰信众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林荣说,跃进大院小区有1500户居民、600多辆车、400个车位,38个充电桩难以满足居民需求。
当节能减排、绿色出行成为新风尚,越来越多的新能源汽车走进千家万户,然而如何解决充电桩建设“最后100米”难题,缓解车主“充电焦虑”?
针对这一难题,今年5月1日,《昌吉回族自治州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张建介绍,《办法》旨在通过系统性制度设计破解居民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题,在全疆率先构建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体系,为解决这一民生痛点探索有效路径。
针对老旧小区车位紧、电力增容难、充电桩安装单位不统一等突出问题,《办法》精准施策。
对于有充电设施的小区,《办法》明确物业不得无故阻拦安装,鼓励引入运营商建设“公建桩”实现共享;针对老旧小区电力不足的困境,提出可通过变压器增容或智能有序充电技术解决,供电企业与物业需积极配合提供接入条件。
在安全监管方面,《办法》构建了全链条体系。明确地下车库消防、设施技术要求,鼓励接入智慧平台,清晰划分运营商、业主、物业的维护责任,让充电过程更安全。
为提升服务效率,昌吉州将昌吉市、奇台县作为试点,推行“一站式报装”,居民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结。同时,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对物业阻挠、运营商失职等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包括纳入“黑名单”、清退等,保障各项措施有效落地。
这两年,在昌吉市中山路街道永胜社区香格里拉小区内的私人充电桩,出现了很多新问题。
“小区住户时常出现电闸跳闸现象,经电力部门检查,发现是有的小区车主将充电桩电源直接接到自家电表上,私拉乱接存在极大安全风险。”新疆佰信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小区物业经理郑萍说。
随着《办法》的实施,香格里拉小区的充电桩问题迎来了转机。
“现在我们严格按照《办法》规定执行,电业产权移交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后续,我们将引入第三方建设智能充电桩,实行‘统建统服’,从根源上解决安全隐患和电力负荷问题。”郑萍说,《办法》实施后,充电桩安装有了依据,物业与业主的沟通更为顺畅,后期小区将规划新增快充式电桩,尽力满足业主需求。
而在跃进大院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也有了新的解决之道。林荣介绍,《办法》实施后,跃进大院小区正在规划新增快充式智能充电桩,小区新能源车主充电难的问题有望大大缓解。
解决充电桩建设“最后100米”难题,“统建统服”模式是提升充电体验的关键举措。即由第三方建设智能充电桩并负责安全维护,这样就可有效解决充电慢、充电难问题,还可以避免私人充电桩安装带来的安全隐患和纠纷。
《办法》实施几个月来,积极效果正在显现。
新疆嘉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茂远介绍,在奇台县金域新城小区,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新能源车主达成共识,小区“统建统服”的20个公共充电桩,极大缓解了小区车主充电难题。
阜康市金管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艳琴介绍,《办法》出台后,阜康市瑶池明珠小区在原有8个慢充充电桩基础上,新增了14个快充式智能充电桩,按“统建统服”模式管理并鼓励错时共享,满足了居民需求。
截至7月底,今年昌吉州新增居住区充电桩979个,同比增长169.67%。
张建表示,今后一个时期,昌吉州将加快推进《办法》的实施,新建小区要严格落实要求配建充电桩,老旧小区改造要优先纳入充电设施,同步推进供配电建设,持续探索“统建统服”模式,力争2026年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让更多新能源车主安心充电、舒心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