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高校毕业生就业丨在新疆,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可享这些优惠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马蓓报道)近日,自治区人社部门发布一系列针对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的优惠政策,涵盖补贴、补助、税收优惠、贷款贴息等多个方面,旨在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在补贴政策方面,小微企业若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获得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含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
各类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也可参照执行。制造业和生活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按规定享受个人缴费额25%的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吸纳失业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提供最高5000万元贷款额度并降低利率水平。该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当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招需求时,经相关部门同意,可根据企业招聘人数、自然减员及现有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核增部分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基数,政策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
在税收优惠方面,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自缴纳当月起3年内,可按实际招用人数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多项税费,该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此外,小微企业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达一定比例,可申请最高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部分贴息。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在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