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超市保安监守自盗被判刑
马某在商场盗窃视频截图。受访单位供图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李续群 通讯员 何媛媛报道)近日,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超市保安盗窃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22年12月,马某在察布查尔县某超市任保安期间,多次在值夜班期间窃取超市内的面包、饮品、蔬菜、水果等物品,并用自备的电动三轮车运回家中。
2024年7月28日,该超市在进行日常盘点时通过视频发现马某的盗窃行为后报警。经公安部门查证,马某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先后作案27次,起初,他只是偶尔偷拿少量物品,后来盗窃行为愈发频繁,涉案金额也逐渐增多。经核查,马某盗窃物品金额共计3000余元。案发后,马某已照价退赔所有违法所得。
8月11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超市物品,其行为构成盗窃罪。8月21日,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处马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期1年,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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