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亚国家法官研修班在乌鲁木齐举行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古雪丽报道)8月28日至9月1日,中亚国家法官研修班在国家法官学院新疆分院举行。此次研修班由商务部主办,国家法官学院承办,其中新疆阶段研学由国家法官学院新疆分院承担,通过开展分区域、分主题的沉浸式学习,推动中国与中亚国家司法实践互鉴与协作深化。
8月28日,国家法官学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院长李成玉在开班仪式上致辞,本次研修班是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关于深化司法文明交流互鉴的合作倡议的重要载体,为中亚国家司法官员提供学习交流平台,更加深入理解中国国情、司法制度及法院信息化建设成果,全面感受中国的人文底蕴与社会发展。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都红岩说,本次研修班是深化区域司法交流合作的具体行动,是司法服务中国—中亚命运共同体建设的务实举措,研修班通过围绕共同关心的话题深入研讨、交流互鉴,分享各地在司法领域的经验做法和创新实践,进一步增进互信、夯实合作基础,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构建更加紧密的中国—中亚命运共同体贡献法治智慧和力量。
来自吉尔吉斯斯坦的米尔兰·博罗姆巴耶夫作为研修班代表表示,本次研修班各方围绕应对新挑战与新威胁、维护法治以及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等重要议题展开热烈讨论,收获颇丰、受益匪浅。希望把本次研修期间所学所获应用于今后的工作实践中,为区域司法合作与发展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杨玮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