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现场“搬”到田间地头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张蕾 通讯员 叶发勇报道)近日,和硕县人民法院法官深入田间地头,成功在诉前化解一起涉及十余名务工人员的劳务报酬纠纷。
该案起因于务工人员完成辣椒采摘工作后,长期未领取到应得报酬。劳务分包方与发包方相互推诿责任,经多方协调未果,后和硕县人民法院通过基层联络机制了解到此情况。
“群众利益无小事。”法院一名法官主动接手此案。他没有坐等案件进入诉讼程序,而是第一时间联系纠纷各方,将调解现场“搬”到了田间地头,组织大家面对面沟通。
调解过程中,法官精准适用法律厘清各方责任,同时注重从情理角度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
“这笔报酬对企业或许只是小额支出,但对务工人员却是养家糊口的依靠。”法官恳切的话语引起各方共鸣。
最终,在法官耐心调解下,各方达成和解:劳务发包方同意先行垫付十余名务工人员的全部采摘费用。这起纠纷在诉前阶段得到圆满化解,彰显了和硕县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主动延伸服务的办案理念。
[责任编辑:刘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