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深读丨法治为帆 启科创新程——解读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刘翔
4月28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对5月1日即将施行的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系统解读,面向全社会释法明理、凝聚共识、汇聚合力,推动法规精准落地、刚性执行,清晰传递出新疆以法治护航创新、以科技赋能发展的坚定决心。

图为发布会现场。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刘翔摄
良法筑基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近年来,全区上下认真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2024年新疆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达138.53亿元、较2021年增长76.9%;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3229家,是2021年的3.4倍;2025年财政科技支出达87.59亿元、较2021年增长104%……一批标志性科技成果加速涌现,创新型新疆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同时,我区科技创新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亟须从立法层面进行规范,以法治完善科技创新治理体系,激发创新活力、提高创新效能,推动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标志着新疆科技创新工作迈入体系化、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新阶段。
《条例》明确科技创新工作的原则和目标导向。“《条例》规定科技创新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锚定新疆‘五大战略定位’,坚持科技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以科技强区服务科技强国建设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叶建勋说。
《条例》紧扣新疆区情实际精准发力——规定统筹优势科研力量实施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科研项目,组织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以科技创新推动油气、煤炭等传统产业升级,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能等产业,助力全国能源资源战略保障基地建设;加快粮棉果畜等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开发、引进和应用,推动打造全国优质农牧产品重要供给基地;加强国际科技创新交流合作,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形成高水平的对外科技开放合作格局,服务打造亚欧黄金通道和向西开放的桥头堡……
一部法规,既对接国家战略,又扎根新疆大地,为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全链赋能
“科技创新就像种庄稼,基础研究是‘种子’,成果转化是‘收获’。” 叶建勋用这样的比喻,阐述了《条例》破解创新痛点的核心逻辑。
针对长期存在的源头供给不足、转化效率不高难题,《条例》专章部署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为创新全链条保驾护航——给“种子”施肥,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充分发挥自然科学基金等作用;给“秧苗”搭架,加大科技创新应用研究,推进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以科技创新推动公共安全、农业农村、民生保障等领域的产业创新;给 “果实” 找销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鼓励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小试中试基地和检验检测机构,让实验室技术变身市场高附加值产品。
企业是科技创新主力军。“十四五”以来,新疆实施科技计划项目万余项,财政支持68.13亿元,高温热敏陶瓷材料、棉纤维无盐染色、玉米高产技术等一批 “卡脖子” 技术突破,正是企业创新活力迸发的生动写照。
《条例》明确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如建立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完善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考核评价机制,将创新研发投入、创新人才引育、创新平台建设、创新成效等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范围;依法落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推进核心技术专利化,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人才是创新第一资源。《条例》着眼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环境,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为科技人才提供便利化服务保障,重点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女性科技人才、乡村振兴人才、高技能人才等群体的培养,健全科技人员分类评价制度,完善体现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帮助科研人员卸下“包袱”,让科研人员从繁琐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科研攻关,让创新活力在天山南北充分涌动。
刚性落地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权威性在于执行。《条例》即将施行,如何让纸上条文变为发展实效?
“把宣传贯彻《条例》、推动《条例》落实作为重要任务。”自治区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为说,将强化普法宣传,走进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结合科技活动周、创新创业大赛扩大覆盖面;积极发挥《条例》对科技体制改革的规范、保障和推动作用,推进新一轮自治区科技体制改革;以《条例》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快新疆科技创新工作,扎实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强高能级平台打造,加快科技赋能社会治理和民生改善。
监督“组合拳”同步发力,为《条例》实施保驾护航。
“将依法履职、精准发力,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项报告、专题询问、立法后评估等刚性监督手段,强化落实责任链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麦丽燕·司马义表示,将紧盯法规执行堵点、成果转化难点、创新生态痛点,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推动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融通、创新链与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把法治优势转化为创新优势、发展优势、竞争优势 。
以法治底气点燃创新引擎、以制度力量激活创新动能。 随着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全面实施,新疆科技创新的土壤将更加肥沃,科技创新之光更加闪耀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壮阔征程。